臺海網(wǎng)(微博)5月9日訊 (海峽都市報記者 喻蘭 陳瑩鈺)有人統(tǒng)計過,中國人一生要辦103個證。出生證明、就學證明、工作證明、死亡證明……前不久有媒體報道一位公民被有關(guān)部門要求開具一張“證明你媽是你媽”的證明。而在泉州市區(qū)的黃阿婆,也遭遇了類似的奇葩事——證明自己還活著。

證明自己活著 (網(wǎng)圖)
市民:
一個大活人,為什么要開“健在證明”?
“證明一個大活人健在,要蓋好幾個章,真是把我老腿都跑斷了。”
張大爺很生氣。他說,妻子黃阿婆原來在邵武市工作,社保地就在邵武市。退休后,邵武的社保中心每年都要求張大爺寄一張證明黃阿婆還活著的“健在證明”,才有資格領(lǐng)取社保金。張大爺想不通,異地社保為什么要這么麻煩?一個大活人活著,有什么好證明的呢?
在泉州市鯉城區(qū)行政服務中心,多名市民都表示,沒聽說過、更沒開過這種證明。只有一名派出所民警說,不少老人拿它來蓋章。
民警說,這些老人大都是異地社保人員,需要將證明寄回社保單位,證明社保金領(lǐng)受人未離世,才能領(lǐng)社保金。該民警覺得很無奈,派出所的日常工作中,并沒有為這種證明蓋章的義務,但每次來辦理的都是老人,很著急的樣子,派出所也只好配合蓋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