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日,浙江省縉云縣巖下村,漂泊流浪近40年的朱某在政和縣救助管理站工作人員的護送下回到家鄉(xiāng),朱某的家人拉著工作人員的手連聲感謝。
2020年2月,政和縣救助管理站接群眾反映,鶴林工業(yè)園區(qū)附近有一名拾荒老人,疑似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站立即組織人員到現(xiàn)場走訪,經(jīng)與當事人交談了解,得知老人早年隨村里人外出務工,后與同村人分開,獨自在政和打工。如今年邁,就在鶴林工業(yè)園區(qū)附近搭蓋個臨時住所,以種菜為生。工作人員幾番勸導,朱某均拒絕接受救助。按照“自愿受助、無償救助”的原則,救助管理站工作人員只能在日常巡查過程中時常探望,送上米、面、油及牛奶等生活物資,并告知救助站的地址及求助方式。
為妥善解決朱某基本生活無保障的問題,政和縣救助管理站在縣公安局的協(xié)助下,在公安失蹤人口庫查到朱某身份信息,其為浙江省縉云縣人,隨后通過與縉云縣救助管理中心和朱某親屬核實,確認是其本人。
前不久,在政和縣救助管理站和城關派出所共同勸導下,朱某終于打開心結(jié),同意返鄉(xiāng)。3月9日上午,政和縣救助管理站派救助專車護送朱某返鄉(xiāng)與家人團聚。(葉正旺)
來源: 大武夷新聞網(wǎn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