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海網(wǎng)11月16日訊 據(jù)FM1007福建交通廣播報道 扣3分,罰款100元!11月13日,當一份處罰通知書擺在南平順昌司機陳某面前時,他的臉一下白了。
而他被處罰的原因,是拒不避讓出警消防車。
原來,11月11日上午,南平順昌縣元坑鎮(zhèn)洋坊村碳廠廠房著火,消防隊接到警情后,迅速出警。但就在消防員在前往救援現(xiàn)場的路上,被一輛車牌號為閩KXXX91的香檳色轎車阻擋。消防車輛多次鳴笛示警,轎車司機無動于衷,消防車足足被擋了幾百米距離。無奈之下,消防員不得不報警。

接警后,順昌縣公安局交警大隊馬上介入調查,發(fā)現(xiàn)這輛車在城南東路上,涉嫌多次惡意阻攔消防車,于是馬上聯(lián)系上司機陳某,讓他到大隊接受調查。

11月13日,陳某來到交警大隊,剛開始,他辯稱自己當時邊開車邊想別的事,沒有注意到車后有跟著消防車,也沒聽到消防的鳴笛。但監(jiān)控視頻顯示,當消防車變道行駛時,他又涉嫌故意變道,再次開到消防車前,使得消防車無法快速通行。

在證據(jù)面前,陳某承認了自己的錯誤,并向消防員表示道歉,根據(jù)《道路交通安全法》,交警大隊依法對陳某不避讓執(zhí)行任務的特種車輛的違法行為作出罰款100元,記3分的行政處罰。

民警提醒,警笛響起就意味著有人在等待救援,有人需要救助。為特種車輛讓行,在成為道德共識的同時,更要體現(xiàn)在方向盤、車輪子的合理移動上。因為給消防車、救護車讓出生命通道,不僅是每位司機應盡的社會責任,更是法律義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