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學閱讀最重要的意義,恰恰不是對內容的掌握,而是通過對語言的感受,來逐漸深入地了解文本的內在含義。
◆優(yōu)質的閱讀行為能給原本有限的個體帶來更多可能性,使其沖破現(xiàn)實環(huán)境和自身局限的桎梏,在自我擴充與延展中靠近某種“無限”,達至精神上的充實與愉悅。
◆閱讀者與寫作者之間勢均力敵的交鋒狀態(tài)才可說是閱讀的最佳狀態(tài)。
全民閱讀熱情持續(xù)高漲之下,一股可被簡稱為“替人讀書”的新風潮正在興起。一些以新媒體平臺或文化公司為主要推手的文化類節(jié)目、專欄熱衷于通過“劃重點”的方式,試圖幫助讀者在短時間內全面掌握一本書的“干貨”。
其實這種現(xiàn)象也并非新媒體興起以后的新鮮事。所有涉及到對書籍的內容進行概括梳理,乃至分析評論的行為,可能多少都有些“替人讀書”的意味,比如那些名著導讀類的書或節(jié)目,有時會比名著本身有更大的需求量。
“替人讀書”最大的價值在于,它以一種效率更高的方式讓人在碎片時間里也可以實現(xiàn)閱讀。對許多人來說,閱讀的直接動因便是書能夠給予他一定的“知識”,而這種知識,現(xiàn)今由一個具備一定經(jīng)驗的第三者通過概括、歸納或交代背景等方法間接給予,確實可以滿足部分讀者的求知需要。
但也正因為如此,“替人讀書”天然地有了某種局限性。比如它有可能在潛移默化中改變閱讀者的固有習慣,甚至使他們依賴上這種更輕松的讀書方法。由此產(chǎn)生的直接后果是,閱讀被簡單地定義為獲取某些知識的手段或途徑,而知識,又可以通過對書中內容的歸納介紹而被掌握。
然而,這是否就是有關閱讀的全部 “真相”呢?
以文學作品的閱讀為例。文學閱讀最重要的意義,恰恰不是對內容的掌握,而是通過對語言的感受,來逐漸深入地了解文本的內在含義。文學乃語言的藝術,語言不僅是媒介,更在很大程度上決定了作品的本質。特別是詩歌和現(xiàn)代派小說,例如伍爾芙的《達洛維夫人》,面對此類作品,你很難、甚至無法確切把握它的內容,對文本的進入完全依靠語言的魅力。這種魅力首先是直觀的,它刺激人豐富的感受,緊張與舒展,溫柔與逼迫,明亮與隱晦,在很大程度上能夠調動起讀者的感覺器官,不僅伴隨閱讀的整個過程,甚至在讀完作品后的很長一段時間內仍然影響著人。當然,這還只是語言帶給人相對表層而直接的作用。更進一步說,語言是連通思想的,缺乏思想的華美文字,對人產(chǎn)生的效果極為有限,反之,則有引導人層層深入,直搗核心,進而改善或拓展人思維的功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