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我”與“有我”
《莊子》中多處標舉超凡脫俗的獨立人格。這樣的人格超越于“塵垢之外”,游于無始無終、無窮無盡的大道之中,遺世獨立、逍遙自在,完全擺脫了主觀偏見與外物羈絆,更不會與世俗現(xiàn)實同流合污。用《莊子》的話來說就是:“獨往獨來,是謂獨有。獨有之人,是之謂至矣。”
但需要注意的是,莊子提倡獨立而不是孤立,強調的超越也不是要與世俗對立。他真正標舉的是這樣一種人格:保持獨立又能夠尊重萬物,即“獨與天地精神往來,而不敖倪于萬物”;超凡脫俗又能與世俗和諧相處,即“游于世而不僻”“不譴是非,以與世俗處”。
《莊子》中有兩種看似矛盾的思想傾向:有時主張“無我”,如《逍遙游》中的“至人無己”、《齊物論》中的“吾喪我”、《在宥》中的“大同而無己”、《秋水》中的“大人無己”;有時又主張“有我”,如《大宗師》中“行名失己,非士也;亡身不真,非役人也。若狐不偕、務光、伯夷、叔齊、箕子、胥余、紀他、申徒狄,是役人之役,適人之適,而不自適其適者也”、《外物》中“順人而不失己”、《盜跖》中“不以事害己也”等在否定喪失和損害自我的人格。
實際上,《莊子》是在兩個不同層面分別主張“無我”與“有我”,二者并不矛盾。“無我”之“我”是一己之私、一己之好惡偏見,是小我、私我與假我;“有我”之“我”則是順應自然、與大道合一、“物物而不物于物”的主體,是大我、公我與真我。
進一步來看,“無我”是做減法,通過消除一己之私、一己之好惡偏見來突破小我“以物觀之,自貴而相賤”這種價值立場的片面狹隘,從而能夠順應自然、與大道合一;“有我”則是做加法,使價值立場能夠無限拓展,成為“以道觀之,物無貴賤”的價值立場,進而使個體具備了最大、最全的主體性。
用一種形象的說法來講,“以道觀之”的價值立場雖然還要落實到具體的個人,但那個人已不是在用自己的眼睛來看,而是用整個宇宙的眼睛來看;不是在用自己的能量來做,而是用整個宇宙的能量來做。在莊子看來,這個人因為這樣的價值立場而具有最高的精神境界和人生意義。
由此可見,莊子心目中的理想人格是“游于世而不僻,順人而不失己”,是“獨與天地精神往來,而不敖倪于萬物,不譴是非,以與世俗處”。黛玉雖然具有一定的超越性,但也表現(xiàn)出性格的孤僻及與世俗處于對立的關系,尚不能真正做到“與世俗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