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居對于杜甫的意義
開元二十九年至天寶十四載,是杜甫著力追求仕進的人生階段,其間兩次移居顯然和他這階段的心態(tài)、追求有著密切關系。其中道理并不難理解。唐代文人的人生追求由仕和隱兩翼構成,即他們既需追求入仕以實現(xiàn)人生價值,也熱愛隱逸棲居生活。而在長安、洛陽這樣的都城之地營建別業(yè)這種靠近或模擬山水自然環(huán)境的居所,正是他們借以實現(xiàn)這一雙重性生活的最佳途徑。白居易《中隱》詩云:“君若好登臨,城南有秋山。君若愛游蕩,城東有春園。君若欲一醉,時出赴賓筵。洛中多君子,可以恣歡言。君若欲高臥,但自深掩關。”即道出了都城園林別業(yè)和文人這一仕隱兼顧生活追求之間的關系。在此視野下我們來看杜甫和他的兩次移居。他的陸渾莊、土婁莊、杜曲居所其實都屬于都城文人別業(yè),本就是主要為滿足上述生活而建。他之所以營建新的別業(yè)、在其間移居,乃是在個人人生追求和政治社會形勢變化的背景下,為更好地滿足上述生活需要,而對居地做出的適當調整而已。
開元二十九年移居土婁莊,是因為他要轉向以仕進追求為主的生活。這種生活同樣是棲居和都市交游兼顧的狀態(tài),只不過這時都市交游活動更急需,在生活中占的分量加重,而陸渾莊離城內(nèi)稍遠,所以新建一個更近城的土婁莊,以便出入城內(nèi)。天寶十三載移居長安杜曲,和他心態(tài)、人生追求的變化有關,也和天寶年間玄宗不再巡幸洛陽,洛陽政治氛圍減弱的形勢有關。他最初赴長安,“自謂頗挺出,立登要路津”(《奉贈韋左丞丈二十二韻》),以為可很快入仕,所以沒有在那里定居,只是一種客旅生活。遭遇天寶十載獻賦之事打擊后,他意識到入仕機會渺茫,但又割舍不下政治理想的追求,所以開始考慮在長安以常態(tài)性的生活方式去做長期謀求。營建杜曲別業(yè),移居于此,應該說正是出于這樣一種需要。當然,杜甫移居當年的十三載秋,長安霖雨六十馀日,京城米貴(參看《舊唐書》卷九《玄宗紀下》),不得不把家小寄居于奉先縣。這是自然災害所致,和這里所論并不沖突。
總之,天寶年間前后,杜甫的居所和居地兩經(jīng)變遷,驅動他移居的動力無疑主要是仕和隱這兩大人生主題在其心目中所處位置的消長。但是,變遷中其實一直蘊含著兩個不變的主題,即別業(yè)和都城:三處居所都是別業(yè),都不遠離兩京。因為,都城文人別業(yè)本身就是為承載文人仕和隱兩重生活而產(chǎn)生并興盛起來的。
(來源:光明日報;作者:胡永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