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海網(wǎng)1月15日訊 (海峽導報記者 梁靜)昨天,廈門市教育局發(fā)布《關于做好寒假放假和春季開學工作的通知》,期末考試結束、學期工作完成即可離校、放假。除高三畢業(yè)班和市教科院安排之外,期末考試結束后一律不再安排各種上課、補課。
《通知》說,各中小學、幼兒園可根據(jù)疫情形勢變化和防控要求,安排學生錯時、錯峰離校。期末考試結束、學期工作完成即可離校、放假。除高三畢業(yè)班和市教科院安排之外,考試結束后一律不再安排各種上課、補課。一般不再舉行全校聚集性活動(含家長會、教工大會),有關期末工作和安全教育等寒假注意事項可線上進行。
要求各中小學校要對本學期作業(yè)質量、總量及批改情況進行分析,形成學期作業(yè)質量分析報告。寒假要嚴控書面作業(yè)總量,科學合理布置作業(yè),勞逸結合,提倡布置閱讀、研究性學習等形式多樣的寒假作業(yè)。可提前發(fā)放2021年春季教材。
此外,要求寒假期間各校做好春季開學后2周線上教學(小學低年級、幼兒園居家學習指導)的相關準備工作。在總結2020年春季線上教學經(jīng)驗的基礎上,優(yōu)化學校線上教學的預備方案,提升線上教學實效。
《通知》還說,根據(jù)2020-2021學年校歷,春季學期全市中小學統(tǒng)一于2月22日正式開學,視疫情防控形勢變化如需調整將另行通知。各校根據(jù)疫情形勢變化及時調整春季學期返校開學工作方案,提前做好返校開學各項準備工作。嚴格核查師生返校報到條件,“一人一檔”建立信息臺賬,確保做好返校前14日健康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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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寒假期間也要相對封閉
無關人員一律不準進校
臺海網(wǎng)1月15日訊 (海峽導報記者 梁靜 林芹)昨天,省教育廳發(fā)布《2020-2021學年高校寒假放假和春季開學疫情防控評估導則》,《導則》涵蓋聯(lián)防聯(lián)控、校園管理、健康管理、服務保障、應急處置等十個方面。
《導則》要求高校堅持“錯時錯峰”原則,避開春運高峰,安排并幫助學生有序放假離校返鄉(xiāng),積極組織客運包車、相對集中的鐵路專門車次、專門車廂等,減少返鄉(xiāng)學生路途感染風險。不得勸學生離校返鄉(xiāng),提前做好留校師生員工生活保障方案。教職員工非必要不出省,確需出省的要報批。對需外出參加學術交流的,必須提前報批。外籍教師非必要不入境、不出境。
《導則》還要求各高校落實校園快遞包裹防疫措施,加強統(tǒng)一管理,做好消毒工作,引導留校人員盡量減少網(wǎng)購。
此外,寒假期間,高校也要堅持校園相對封閉管理,無關人員一律不準進校。同時,加強聚集性活動管理,減少人員非必要流動聚集,不舉辦非必要的大型線下活動,確有必要的,制定具體的疫情防控方案,落實防控措施,堅持誰主辦誰負責、誰組織誰負責。
堅持“一人一檔”,建立師生員工寒假離校、留校及出行健康狀況信息臺賬,實行“日報告”“零報告”,精準掌握動態(tài)。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