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約車司機小張,之前因為酒后駕駛摩托車被處罰,卻不思悔改。最近小張又一次酒后開車上路,被交警抓了個正著。我們一起來看看。
交警對話張某:有沒有喝酒?喝酒了。什么時候喝的?剛喝。喝了多少酒?四五瓶?,F(xiàn)在依法對你進行呼吸式酒精檢測。行。多少?70(毫克每百毫升)。
凌晨1點25分許,張某駕車行駛到排查點時,突然減速行駛,猶豫不決,于是民警攔車檢查,發(fā)現(xiàn)張某酒駕了。
翔安公安分局交警大隊新店中隊隊長 葉江山:后面我們經調查核實,張某所駕駛的這個車輛是營運車輛,張某就構成飲酒后駕駛營運機動車的違法行為, 根據(jù)法律的相關規(guī)定,我們對其處以行政拘留15日,并處罰款5000元,吊銷機動車駕駛證,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的處罰。
不僅如此,據(jù)張某交代,這已經是他第二次酒駕被交警查獲了。2019年9月,張某就曾因酒后無證駕駛無牌兩輪摩托車被公安機關查獲并處罰。
葉隊長介紹,飲酒后駕駛普通機動車,處以暫扣機動車駕駛證6個月,罰款1000元,記12分的處罰,但作為從事客運服務的專業(yè)人員,飲酒后駕駛營運車輛,則將面臨更加嚴厲的懲罰。
翔安公安分局交警大隊新店中隊隊長 葉江山:駕駛營運機動車,它不僅涉及到自身的安全,也涉及到我們廣大乘客的安全,美酒可以重倒,生命不能重來,酒駕醉駕是嚴重的違法犯罪行為,請廣大駕駛員切勿心存僥幸,切勿以身試法,務必要牢記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特區(qū)新聞廣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