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廈門市政府辦公廳印發(fā)《廈門市農副產品平價商店管理實施細則》,為規(guī)范平價商店建設提出相應舉措,進一步發(fā)揮平價商店穩(wěn)價、惠民的作用。

該《實施細則》降低了平價商店的準入門檻,不論國有還是民營、外資企業(yè),也不論大型或中、小民營連鎖超市,均可設立平價商店。
在商品定價方面,《實施細則》要求,經營者應提供平價商品銷售方案,其中平價蔬菜銷售價格應當低于當地同類市場均價15%以上,糧、油、肉、禽、蛋以及其他生活必需品價格應當低于當地同類市場均價10%以上,還增加了“平價商店投放政府儲備凍豬肉時,應低于當地同類市場均價20%以上”的要求。
《實施細則》還列出啟動平價商店運行機制的情形,包括居民消費價格總水平月同比漲幅達到或者超過政府年度控價目標;食品類價格月同比漲幅超過6%;豬肉價格月環(huán)比漲幅超過5%,且豬糧比達到或超過9∶1;蔬菜平均價格旬環(huán)比漲幅超過15%等。每年春節(jié)期間應及時啟動平價商店運行機制,不遲于春節(jié)前2周啟動,時間不少于30天。
據了解,2023年度,廈門市新增了25家平價商店。目前,廈門市平價商店已由2018年的92家增加至127家。
(來源: 午間新聞廣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