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提升道路通行能力,確保道路交通安全、暢通,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五條之規(guī)定,交警部門決定從即日起調整思明區(qū)、湖里區(qū)部分道路交通組織并增設、調換、更新道路交通信號。
 思明區(qū) 東明路 
東明路(檳榔中學正門口至檳榔路口段)實行機動車由南往北方向單向行駛,禁止機動車由北往南方向行駛。
湖里區(qū) 東港路 五緣灣道
■ 東港路(東港北路口至雙獅西路口段)實行機動車由南往北方向單向行駛,禁止機動車由北往南方向行駛;
■ 五緣灣道枋湖南路口南進口禁止機動車右轉彎,北進口禁止機動車左轉彎(公交車除外)。
請廣大駕駛人自覺遵守,合理選擇出行道路,按道路交通標志標線指示通行,服從現(xiàn)場民警和管理人員的指揮和疏導,違者將依據(jù)相關法律法規(guī)予以處罰。
來源 : 廈門廣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