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海網6月15日訊 (海峽導報記者 陳捷 吳舒遠 通訊員 湖法)已婚女子黃某謊稱自己是“90后白富美”,通過交友軟件“誘惑”一男子并迅速確認男女朋友關系,同居后再編造多種理由騙走80多萬元。近日,湖里法院審理了這樣一起詐騙案。
經查,被告人黃某于2020年10月通過交友軟件與被害人阿林聊天交友。在交往過程中,被告人黃某隱瞞了自己已婚并生了兩個孩子的情況,還虛構本人名字、父母職業(yè)、家庭經濟狀況等事實,自稱是廈門本地人,從浙江大學研究生畢業(yè),現在在廈門某校當老師,還謊稱自己“住在五緣灣別墅”。
網聊不久后,雙方很快就確立了男女朋友關系并同居。在雙方交往期間,被告人黃某曾多次以多種理由向被害人阿林“借款”共計81萬多元。例如,2021年2月20日,黃某謊稱自己懷孕,騙取阿林給其“生活費”6666.66元;3月8日,被告人黃某又以索要紅包等為由,騙取阿林給其發(fā)微信紅包共計1151元和微信轉賬6666.66元;4月21日,被告人黃某以“打進口保胎針”為由向阿林報銷費用,騙取阿林6666.66元。
金額最大的一次詐騙發(fā)生在2021年5月,當時黃某謊稱其要在廈門白鷺洲購買一套價值兩千多萬的房子,騙取阿林“出借”791000元,并以虛構的假名出具借條給阿林。實際上,黃某后來并沒有購買位于廈門白鷺洲的“豪宅”,而是將該筆錢款用于購買漳平市的一處房產,并將其本人及兒子、女兒戶口遷入該房產。
去年5月底,被告人黃某離開住處后謊稱其“已經打胎”,并向阿林提出分手。數日后,被告人黃某接民警電話通知,到廈門市公安局江頭派出所接受調查,到案后如實供述其主要罪行。不久后,黃某被公訴機關起訴至法院。
近日,湖里法院審理后作出一審判決,認定被告人黃某犯詐騙罪,判處其有期徒刑五年五個月,并處罰金8萬元;追繳其違法所得812150.98元,退賠給被害人阿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