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海網(wǎng)1月16日訊 據(jù)廈門日報報道 昨日,廈門打擊治理中心發(fā)布緊急提醒,騙子假借“斷卡”行動,假扮公安民警查案。目前,該騙局已“坑了”多個受害者。
騙子如何行騙?
微信中展示警官證
索要手機驗證碼
據(jù)市打擊治理電信網(wǎng)絡新型違法犯罪中心統(tǒng)計,今年來共接報冒充查案類警情10起,其中6起騙子均以“斷卡”行動為由實施詐騙。
2021年1月6日,市民劉先生接到陌生來電,號碼為0067075444754。“在近期開展的‘斷卡’行動中,公安機關(guān)發(fā)現(xiàn)你名下在武漢辦理的電話卡,涉嫌發(fā)送詐騙短信,請你積極配合我們調(diào)查。”電話是“陜西省通信管理局人員”打來的。
劉先生一聽便否認自己有辦理電話卡。但這名“通信管理局人員”不依不饒讓劉先生自行報警處理,還將劉先生的電話直接“轉(zhuǎn)接”到“武漢公安局”。
自稱“周磊”的“武漢打擊治理中心民警”接起電話,說要幫劉先生查詢下他的“案件情況。一查還找到劉先生名下不單有手機卡“涉案”,一張銀行卡也涉及案件。
電話里“民警”講得真切,劉先生慌了,問自己下一步要如何配合調(diào)查。這時,“民警”讓劉先生添加其微信。在微信中展示了自己的警官證后,表示會將劉先生涉嫌買賣的所有賬戶及第三方支付賬號進行查封,并要采取強制措施。
其實,這些都是嚇唬劉先生的。為的就是讓劉先生向他求助,證明清白。騙局就可以繼續(xù)發(fā)展。在“民警”的指示下,劉先生先報出自己名下銀行卡的所有資金情況,并到附近銀行開辦一張新的銀行卡后將存款存入新卡。隨后,“民警”以“驗證資金情況”為由向劉先生索要手機收到的驗證碼。
當劉先生報出了四次短信驗證碼之后便接到新開卡銀行的客服來電,告知劉先生被扣款20萬元。這時劉先生發(fā)現(xiàn)自己已被“民警”拉黑,這才意識到被騙并報警。
雖然,加上了“斷卡”行動的幌子,這樣的騙局的底層設計還是原來的“假冒公檢法查案”的騙局。
如何防范騙局?
抽空查清自己名下
電話卡和銀行卡
記者從廈門市打擊治理中心了解到,市民群眾若有存在身份證遺失經(jīng)歷、前期電話卡或者銀行卡異常情況的,一定要抽空去查詢名下是否有不知情的電話卡或者銀行卡存在。避免被當作“違法犯罪嫌疑人”進行打擊、懲戒,也避免因心理“不確定”而入了騙子的圈套。
除此之外,市民群眾對接到自稱公安機關(guān)、通信運營商,以“斷卡”行動為由,向你索要錢財幫助解除黑名單、恢復號卡的,均為詐騙!
民警的目的是打擊犯罪,不會要求轉(zhuǎn)賬。騙子最終目的是為了錢,涉及轉(zhuǎn)賬給錢的“執(zhí)法行為”,市民有任何疑問,立即撥打110報警,或是96110反詐勸阻專線進行咨詢舉報。
廈門市打擊治理中心呼吁,如果存在出售出借出租手機卡、銀行卡等違法犯罪行為的,也請迅速到公安機關(guān)投案自首,爭取寬大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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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斷卡”行動
2020年10月10日,國務院打擊治理電信網(wǎng)絡新型違法犯罪工作部際聯(lián)席會議全國“斷卡”行動部署會召開。“斷卡”行動旨在助力全國反詐騙打擊治理工作。對有以下兩種行為的單位和個人進行懲戒:第一種是如果被行政機關(guān)認定出租、出售、出借包括購買銀行賬戶或者支付賬戶的單位和個人;第二種則是假冒他人身份開立銀行賬戶或者支付賬戶的單位和個人。有上述這兩種行為出現(xiàn)的話,將會面臨以下4種懲戒:
記錄到個人征信報告;不得為其新開立賬戶,其中包括銀行開戶及其他金融機構(gòu)開戶;對出租、出借或者出售電話卡的執(zhí)行失信懲戒;5年內(nèi)暫停在銀行賬戶非柜面業(yè)務、支付賬戶所有的業(yè)務。
(記者 柯愷筠 通訊員 洪恒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