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海網(wǎng)11月12日訊 據(jù)廈門日報報道 廈門一男子兩個車牌“輪著掛”,只為方便公司皮卡車“刷”自家車牌進小區(qū)。昨日,記者從辦案交警處了解到,該男子因涉嫌使用其他機動車號牌的違法行為被處以罰款10000元,記12分的處罰。
10月22日,市湖里交警大隊接到市交警指揮中心發(fā)來的指令,云頂中路西潘路口一部車牌為“閩DJ9**M”的皮卡車有套牌嫌疑。
民警王勝旗在云頂北路路口攔查到這輛皮卡車時,這輛車的車牌號已經(jīng)換成“閩DY2**Z”。王勝旗示意駕駛?cè)送跄晨窟呁\嚕跈z查王某的駕駛證時,王勝旗問道:“你這輛車是不是曾套用車牌?”王某起初否認。民警王勝旗當(dāng)場出示了公共視頻資料畫面。王某這才承認,并從車后排座位下拿出之前安裝在該車上的車牌“閩DJ9**M”。
原來,王某所開的這輛皮卡車是公司車輛。為了方便此車輛進出自家住的小區(qū),王某就將自己個人車輛車牌用夾子夾在該車車牌前,以便通過小區(qū)崗?fù)ぷR別進入車庫,等車輛從小區(qū)出來后就換回原車牌。
11月9日,王某因涉嫌使用其他機動車號牌的違法行為被處以罰款10000元,記12分的處罰。 (記者柯愷筠 通訊員 嬌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