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臺海網5月25日訊(海峽導報記者 陳捷 通訊員 思法/文 陶小莫/漫畫) 男子起訴妹妹,要求償還400多萬,結果兩人均被罰5萬,這是為啥?借款人翁某還完600萬元借款發(fā)現“還多了”,發(fā)現利息多算了90多萬元,還能討回來嗎?……
民間借貸案件多種多樣,近日,思明法院發(fā)布了民間借貸審判情況暨典型案例白皮書,導報從中精選部分案例予以報道。
數據顯示,民間借貸的案件數量和涉案標的都在攀升,2013年思明法院受理的民間借貸案件僅為2341件,2019年受理的民間借貸案件高達4074件,6年間民間借貸案件數量增長74.03%。從立案標的看,2013年民間借貸案件涉案總標的10億多元,2019年增長至34億多元,6年間增長約24億。
案例1
哥哥告妹妹討400多萬結果兩人各被罰5萬
洪某跟小鳳是親兄妹。近日,洪某卻將妹妹起訴至法院,請求判令小鳳償還借款本金424.05萬元及利息。
據洪某起訴稱,他向小鳳先后轉賬116萬元和48.05萬元,并出具了六份借條,顯示借款共計424.05萬元。洪某說,除轉賬的164.05萬元外,余款260萬元以現金交付。
庭審過程中,小鳳對哥哥起訴所說的沒有異議。
然而,思明法院審理發(fā)現,這不是一起簡單的兄妹反目成仇案件,背后其實是虛假訴訟。原來,小鳳有其他民間借貸案件在身,已進入執(zhí)行階段,哥哥起訴妹妹,是為了幫助妹妹盡可能保住其名下財產。
綜合考慮雙方轉賬習慣、洪某轉賬當日名下銀行賬戶余額及轉賬后小鳳又再次轉回的情況等,思明法院一審認定,雙方存在虛假訴訟,依法駁回洪某的訴訟請求。一審宣判后,雙方當事人均未提出上訴。
此外,思明法院決定對兄妹兩人分別罰款5萬元。洪某、小鳳不服該處罰決定,向廈門市中級人民法院申請復議,廈門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駁回其復議申請,維持原罰款決定。
法官說法
虛假訴訟應當制裁!
法官說,虛假訴訟近年來頻繁出現。虛假民間借貸訴訟的當事人往往惡意串通,通過偽造借款證據、虛構借款事實,使虛假的債權債務獲得法院裁判文書的確認,以達到侵害真正債權人合法權益的目的。本案是一起典型的虛假訴訟案件。在審理中,法院對原告主張的借款事實予以嚴格審核,經過仔細甄別、多方考量、綜合判斷。最終一審判決認定原、被告之間存在虛假訴訟,依法駁回了原告的訴求,并對制造虛假訴訟的原、被告予以制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