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2:多次借用工友手機借口上網實為轉錢
鄭某和阿強同在廈門一家服裝廠上班,不久前,鄭某以借用手機上網為由,從阿強支付寶的“花唄”中盜走人民幣4999元。
首次作案得逞后,鄭某嘗到了甜頭,開始頻頻作案。此后一個星期內,他又多次采用同樣的方式從阿強支付寶賬戶內的“借唄”、“花唄”及綁定的平安銀行信用卡中分別盜走人民幣14000元、8999元、9300元、500元、1539元、999元、999元、999元。
近日,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鄭某秘密竊取他人財物,價值共計42334元,其行為已構成盜竊罪,判處被告人鄭某有期徒刑一年八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4000元。
小心身邊人“殺熟”!
法官說,這些案例反映出支付寶盜竊存在“殺熟”的現象,也反映出被害人的大意。因此,公民也應該謹慎保管好自己的手機,重視手機、電子賬戶的密碼安全。建議大家為自己的電子支付工具進行高級別的安全加密,不要打開陌生人發(fā)來的網頁鏈接和壓縮包,如果手機被盜應第一時間聯系通訊運營商暫時鎖定自己SIM卡,確保支付寶、微信等移動第三方支付平臺的密碼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