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海網(wǎng)11月19日訊 據(jù)廈門日報報道 近期,北京市出臺規(guī)定,禁止使用電動平衡車、滑板車等器械作為代步工具在公共道路上行駛。根據(jù)《廈門經(jīng)濟特區(qū)道路交通安全若干規(guī)定》,電動平衡車及電動滑板不能在道路上行駛,否則將面臨扣留車輛并罰款500元的處罰,近日就有市民被罰。
近日,記者在中山路步行街看到,不時有人騎著電動平衡車穿梭其中,雙手還拎著東西,更存在兩人合騎一輛電動平衡車的現(xiàn)象。他們速度很快,常常和路人擦肩而過,稍不注意就會撞上。如今,電動平衡車因其奇特的造型和炫酷的控制方式,受到年輕人的追捧。然而,因為其控制性能較差,帶來的危險也很大,常有騎平衡車發(fā)生交通事故的新聞被報道出來。
案例1騎平衡車上下班被交警攔下處罰
“被罰款500元也是一個教訓(xùn),現(xiàn)在想想,在路上騎電動平衡車的確很危險。”市民葉女士告訴記者,她在軟件園二期上班,住在蔡塘附近。距離不遠不近,加上住的位置特殊,乘坐公交車也不方便。所以,她在一年前買了一輛電動平衡車,作為代步工具。
11月6號晚上,葉女士下班騎電動平衡車回家,在金山路附近等紅燈,被交警攔下,要扣車并罰款500元。剛開始,她還對交警的處罰表示不理解,“一沒闖紅燈,二沒逆行,怎么會被罰?”后來,交警向她普及了相關(guān)法律法規(guī),電動平衡車在廈門的道路上行駛,一律扣車并且罰款500元。葉女士認識到自己的錯誤,交了罰款,并表示以后不會再犯。
案例2尋刺激加速騎行出事故手腕骨折
“我以后再也不敢騎平衡車了!”面對采訪時,市民魏先生雙手手腕依然打著石膏,腿部因為扭傷,行動困難。他告訴記者,今年8月初,他花1999元從京東商城上買了一輛小米九號平衡車。剛開始,他膽子不大,只敢在小區(qū)里騎電動平衡車,速度也一直保持在每小時10公里以內(nèi)。漸漸地,他感覺自己對平衡車已經(jīng)完全熟悉,膽子越來越大,將外面的馬路變成“游樂場”,騎行速度也越來越快,經(jīng)常達到每小時十幾公里。
直到10月14日下午6時多,魏先生下班回家,將騎行速度加到每小時17公里。然而,在華景小區(qū)附近,他忽然遇到減速帶,立即急剎車,但是因為速度太快,又背著斜挎包,他的身體失去平衡向后摔倒,下意識中,他雙手向后撐地,感到一陣劇痛,身體依然沒有穩(wěn)住,還是摔倒了。
路人發(fā)現(xiàn)后將他送到醫(yī)院,后經(jīng)醫(yī)生診斷,他雙手手腕處中度骨折,需要用石膏加固。“希望我的事情能讓大家警醒,平衡車真的很危險,騎行時一定要注意安全。”魏先生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