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吳某元被拘留

▲被出租的別墅
臺海網5月20日訊(海峽導報記者 陳捷 通訊員 廈法宣 文/圖)這個二房東的“賺錢方式”超出了很多人的想象力。他“空手套白狼”,轉租他人豪華別墅,每月收取5萬元租金,連續(xù)收取了8個月租金合計40萬元,竟然一分錢也沒支付給別墅主人。近日,廈門法院在“執(zhí)行風暴”行動中,兩級法院聯動,竟然意外地攻破執(zhí)行“案中案”。
別墅主人獲刑 二房東收走40萬租金
這個“案中案”是由一棟豪華別墅引起的。該別墅的原主人吳某安因涉嫌刑事犯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2年,并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200萬元,其登記在他人名下位于廈門市湖里區(qū)的別墅也被予以查扣,拍賣所得款項將用于執(zhí)行刑事判決書確定的財產刑。
執(zhí)行過程中,廈門中院執(zhí)行法官了解到該別墅曾以每月1萬元的租金出租給一個名叫吳某元的人。而且,2016年8月該別墅被查扣后,吳某元再沒有繳納租金。
本月16日上午,為了拍賣評估工作的順利開展,中院執(zhí)行法官前往該別墅進行騰空時,意外地發(fā)現吳某元竟然將該別墅轉租給另外三人,用來經營禪茶、養(yǎng)生!
不查不知道,一查很驚人。中院執(zhí)行法官通過向另外三個租戶調查了解到,吳某元系二房東,每月收取5萬元租金,已經連續(xù)收取了8個月租金,合計40萬元!
更惡劣的是,吳某元連一分錢都沒有支付給原業(yè)主及配偶,通過現場調查,原業(yè)主的配偶與莊某等三個租戶均明確表示互相不認識!
也就是說,吳某元用他人的房產出租,每個月什么都不用干,凈賺5萬元!誰能想得到!
兩級法院聯動 意外破獲“案中案”
吳某元承認自己轉租別墅,而且明確收到了三個租戶支付的40萬元租金,但是,他矢口否認自己明知該別墅被查扣。
執(zhí)行法官敏銳地覺察到吳某元可能作為被執(zhí)行人在兩級法院有執(zhí)行案件,馬上通過法院執(zhí)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統查詢。果然,吳某元竟然是集美法院另外一個案件的被執(zhí)行人!
于是,中院執(zhí)行法官立即聯動集美法院執(zhí)行局,通過集美法院執(zhí)行法官了解到:吳某元在集美法院的一件建設工程合同糾紛執(zhí)行案件中,應當支付他人工程款32萬余元及利息尚未履行。集美法院查封吳某元輝騰轎車并責令其交車,吳某元曾承諾于2017年6月還款,但是到期未還款也未交車。吳某元一邊收取莊某等三人的40萬元租金,卻欠著他人32萬余元工程款遲遲不還!
近日,集美法院已將吳某元涉嫌拒不履行判決、裁定罪移送公安機關偵查,但一直未被公安抓獲歸案。不料,這一次,吳某元卻在廈門中院的執(zhí)行案件中意外落網。
一次出擊,攻破兩個執(zhí)行案件。經廈門中院與集美法院上下兩級法院聯動,5月16日集美法院對吳某元處以司法拘留15日的懲戒措施,并于當晚將吳某元押送至拘留所收押看管。
據悉,針對吳某元涉嫌拒不履行判決、裁定罪的情節(jié),公安機關將做進一步偵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