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臺海網(wǎng)4月2日訊 (海峽導報記者 陳捷 見習記者 楊少華/文 陶小莫/漫畫)市場價值上千萬元的島內豪宅,竟然僅僅賣了170萬元?債務人小王(化名)在負債3300萬元后,以170多萬元的價格,將自己名下位于思明區(qū)的房子“賣了”。
但是!小王萬萬沒想到,豪宅已經(jīng)過戶之后,債權人竟將他告上法庭,請求法院判決撤銷房產(chǎn)的買賣合同,要讓房產(chǎn)重新回到小王名下。
豪宅“超低價”成交,算不算惡意轉移財產(chǎn)?已經(jīng)過戶到他人名下的房產(chǎn),還能再判決還回去嗎?近日,廈門中院針對這起特殊的房產(chǎn)糾紛作出終審判決。
怪事:價值千萬房產(chǎn),只賣170萬元?
這起房產(chǎn)糾紛的被告人小王是一個負債累累的債務人。2010年至2014年期間,小王合計向林先生借款3300萬元。
后來,雙方達成調解協(xié)議,小王同意于2016年5月28日前歸還林先生借款本金及利息。但是,調解協(xié)議約定的還款時間到期后,小王仍不履行調解書確定的義務,他一直拖著不還錢。為此,廈門中院將小王納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小王因此成了“老賴”。
原本,林先生以為,小王名下還有價值千萬元的房產(chǎn),不怕他賴賬不還錢。但是,有一天,林先生突然發(fā)現(xiàn),小王名下的一套房子被過戶了!而且,小王竟然還是以極不合理的“低價”賣了這套房子。
原來,2015年1月份,小王與老張簽訂買賣合同,將其位于思明區(qū)湖濱南路的一套200平方米的房產(chǎn)出售給老張。讓人意外的是,成交價只有170萬元,并且僅僅5天后就過戶至老張名下。而參考當時的評估價,該套房產(chǎn)值1200多萬元,這不等于“白送”嗎?
價值千萬元的房產(chǎn),卻以如此不合理的低價“賣掉”?因此,林先生質疑小王是在變相轉移財產(chǎn),躲避債務。
更讓林先生起疑的是,就在房產(chǎn)過戶給老張不久后,老張又將該房產(chǎn)抵押給泉州某銀行,抵押價值為1105萬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