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燈具公司送上錦旗,表示感謝。
臺海網(wǎng)6月19日訊 據(jù)廈門日報報道 明明發(fā)出22件燈具,到買家手里卻只有12件。這讓公司負責人一頭霧水。近日,集美杏濱派出所破獲一起盜竊案,公司前職員因為不滿自身待遇,竟偷走公司價值2萬余元的燈具。
買家收貨發(fā)現(xiàn)燈具少了
今年3月31日,杏濱派出所轄區(qū)內(nèi)一家燈具公司,接到安徽蕪湖客戶的來電:“我們明明訂了22件燈具,錢也給了,怎么只收到12件?”公司工作人員報警后,民警馮憲彬調(diào)查發(fā)現(xiàn)該公司前員工杜某曾在物流公司做過手腳。
物流公司員工回憶說,在交接快件時確實是22件燈具,但杜某后來又走進物流公司,稱買家只付了12件的錢款,公司要取回10件燈具。因為之前打過交道,物流公司工作人員并未懷疑。而杜某已在3月24日離職。
民警長途奔波追回燈具
就在警方開展調(diào)查時,該燈具公司另兩個買家也都反映訂購的燈具少了。而燈具發(fā)貨時,杜某都在物流公司出現(xiàn)過。警方斷定杜某有重大嫌疑,決定對其上網(wǎng)追逃。
6月8日,杜某被南昌警方抓獲,并押解回廈門。杜某說,他原先是在公司擔任財務工作,后來公司讓他兼做銷售工作,工作量增加了,工資卻沒增加,于是,他一直想給自己“討回公道”。決定離職前,3月22日、23日連續(xù)兩天,他伺機跑到物流公司,以工作人員身份拿走燈具。
然而,他并不知道燈具該賣給誰,連夜將燈具運回老家。民警馮憲彬奔波600公里前往杜某老家,追回被盜的燈具,挽回該公司損失2萬余元。6月15日上午,燈具公司人員專程送來錦旗,表示感謝。
目前,杜某已被刑拘,案件正在進一步審查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