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海網(wǎng)5月18日訊 據(jù)廈門網(wǎng)報道 和朋友聚會喝酒到深夜,以為半夜不會有警察來檢查,陳某抱著僥幸心理開車上路了。結(jié)果,他被刑事拘留,還被罰款2500元。
5月12日深夜12點,陳某駕駛一輛紅色小車,經(jīng)過南靖縣山舊線元湖村路段時,遠遠看見前面來了一輛警車,急忙靠邊停下。駕駛警車巡查的是南靖縣公安局交警大隊民警,見這輛紅色小車形跡可疑,民警上前詢問,并要求陳某出示駕照和行駛證。
陳某下車后神色慌張,一直用手捂著鼻子:“我感冒了,駕駛證忘記帶了。”民警已經(jīng)聞到了陳某身上的酒氣,陳某辯解說是下午喝的酒。但是酒測的結(jié)果,證實酒精度已超過20%,涉嫌酒后駕車。通過警方的查詢系統(tǒng),民警還發(fā)現(xiàn)陳某于去年2月曾因酒后駕駛無牌兩輪摩托車被處罰過。
5月15日,陳某被依法傳喚,他對自己無證駕駛及酒后駕車的違法事實供認不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