紀念幣與紀念章
一字之差大不同
在昨天的評鑒活動中,還有一位老先生花了一萬多元買來的所謂“金銀幣”,鑒寶行家、廈門錢幣學會理事陳林說,這些藏品價值不高。
“必須提醒的是,‘幣’和‘章’的概念不能混淆,貴金屬紀念幣只有中國人民銀行才能發(fā)行,是法定貨幣;其他單位和個人生產制造的具有紀念性質的東西,哪怕是純金純銀制造,也只能稱為紀念章,屬于企業(yè)或個人行為。”陳林說,一些市民買入的“金銀幣”,其實連“紀念章”都談不上,其材質也大多是破銅爛鐵,或者鋅合金壓制,只是表面鍍上一層金銀色的金屬。
在陳林看來,不法分子在推銷所謂的“金銀紀念幣”時,往往有意混淆“幣”和“章”的概念,還輔以“未來升值空間巨大及若干年后高價回購”的許諾,這也是造成人們上當?shù)闹饕颉?/p>
“而且,假冒金銀紀念幣的包裝大多‘高大上’,帶編號的‘鑒定證書’也是必備,這樣一來,會讓人覺得可信度更高。”陳林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