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女兒作證錢已還
遺失的借條再現(xiàn),舅舅堅持小美夫婦沒有還錢,小美夫婦手上卻沒有任何已還款的證據(jù),怎么辦?回憶起還錢那天的場景,小美夫婦將希望寄托在了小姨阿花身上。
阿花是阿誠的妹妹,住在阿誠隔壁。那時候,小美夫婦手上錢不多,只有6.5萬元。按照后來的約定,小美夫婦應(yīng)該還阿誠本息共計6.8萬元。于是,在去舅舅阿誠家的路上,他們拐進小姨阿花家里,向小姨借了3000元,湊齊了錢。小美將6.8萬元交給阿誠時,阿花在場見證了這一切。
當(dāng)小美請阿花出庭作證時,阿花答應(yīng)了。讓小美驚訝的是,阿誠的女兒、自己的表妹小琳也愿意為自己作證。小琳稱,雖然小美夫婦借錢、還錢時她都不在場,但她確實聽父親說過,小美已經(jīng)還了這筆錢。
阿誠出具的借條系雙方意思的真實表示,合法有效。本案的焦點是,借款是否已清償,而此問題認定的關(guān)鍵在于兩位證人的證言是否足以采信。
經(jīng)審理,海滄法院認為,阿花是阿誠的妹妹,小琳是阿誠的女兒,較于被告,兩名證人與原告的關(guān)系更為親密,卻做出對原告不利的證言,證言可信度較高。另外,對于阿誠持有借條原件一事,小美解釋說當(dāng)時舅舅稱借條丟失,他們未再要求舅舅出具收據(jù),加之雙方是親戚關(guān)系,符合常理。綜合分析本案的證據(jù),法院認為,小美夫婦已還款具有高度可能性。
近日,海滄法院駁回了阿誠的訴訟請求。
(文中人物均為化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