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臺海網(wǎng)9月3日訊 據(jù)海西晨報報道 老人阿誠起訴外甥女小美借款不還,但老人的妹妹以及老人的女兒卻都站在小美一邊,出庭作證稱借款已還。是阿誠健忘,還是小美賴賬?信借條原件,還是信證人證言?近日,海滄法院對這起案件做出判決。
老人拿著借條起訴
2009年,因建房遇資金困難,小美和丈夫向舅舅阿誠開口欲借款8萬元。外甥女有困難,舅舅怎能袖手旁觀?當(dāng)天,阿誠就拿出8萬元現(xiàn)金交給小美夫妻。
2010年,經(jīng)濟(jì)壓力緩解后,小美夫妻先還了阿誠2萬元,因剩余的6萬元一時半會還不上,他們便向阿誠出具了一份借條。
近日,阿誠拿著這份6年前的借條來到海滄法院,起訴小美夫婦,稱這筆借款已經(jīng)借出6年,他已多次催討,但小美夫婦還是拒不還款。阿誠請求法院判決小美夫婦償還這筆錢。
得知被舅舅起訴,小美夫婦很吃驚。當(dāng)他們知道起訴理由及那張借條時十分不解,因為他們記得2012年初,他們已經(jīng)將這6萬元還給了舅舅,還支付了8000元利息。當(dāng)時,他們向舅舅要借條,可舅舅說借條已經(jīng)丟失。他們信以為真,就沒有讓舅舅出具收據(j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