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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海網(wǎng)7月13日訊 據(jù)廈門晚報報道 “我在做一筆皮革生意,你先借我點(diǎn)資金,賺錢后分紅,一人一半。”憑借這個誘餌,一年多時間,泉州永春女子陳某萍成功忽悠了20個大嶝人,得手1617050元。錢投出去后,“投資者”從未見過一張皮革,也沒有分到1分錢的分紅,本錢也打了水漂。原來,這些錢全被陳某萍用去賭博了。
近日,陳某萍因涉嫌合同詐騙罪被翔安檢察院提起公訴。據(jù)了解,這也是翔安建區(qū)以來數(shù)額最大的一起合同詐騙案。
【布下誘餌】
只是喝過幾次茶,35萬元就被“借走”了
在這20名受騙者當(dāng)中,54歲的鄭先生被騙得最慘,一共被騙了50多萬元。
2013年7月的一天,鄭先生在同村村民王某家喝茶,認(rèn)識了時年27歲的陳某萍。當(dāng)時暫住大嶝的陳某萍也經(jīng)常到王某家喝茶,兩人曾是“獄友”。一次聊天時,鄭先生得知陳某萍正在跟王某一起做皮革生意。
差不多一年之后,已經(jīng)和陳某萍熟識了的鄭先生突然接到陳某萍的電話:“你能不能借我6000元投資一下?只要一個星期左右就能賺到錢,到時賺的錢一人一半。”鄭先生信以為真,連欠條都沒寫,就把錢借給了她。
口子打開后,鄭先生的錢便源源不斷往對方的口袋流。“客戶要貨,你能不能再拿點(diǎn)資金出來補(bǔ)貨?”陳某萍每次開口,鄭先生都是有求必應(yīng)。不知不覺間,35萬元借出去了。
鄭先生說,陳某萍每次要錢時,都說客戶已經(jīng)付了30%的訂金過來,可訂金他一次都沒看到。每次他提出疑問,她都說,訂金在她廣州的叔叔手里,叔叔還沒去拿貨,要再等一段時間。
憑空冒出一個“姐姐”,又騙走他30萬元
鄭先生有點(diǎn)懷疑陳某萍了:錢拿走后,分紅和貨都沒有見到,她是不是在騙人?。?/p>
就在這時,鄭先生突然接到一個自稱是陳某萍親“姐姐”的電話,對方用普通話跟他道歉:“我妹妹不懂事,怎么能向你借那么多錢呢?我實(shí)在看不下去了,已經(jīng)罵完她了,我決定盡可能幫她還款,以彌補(bǔ)你的損失。”
這個“姐姐”說,她有個姓高的朋友在廣州做箱包生意,生意做得很大,她可以介紹給鄭先生做,可以彌補(bǔ)他的一點(diǎn)損失。她說,到時,姓高的那個朋友會將箱包用物流運(yùn)來廈門,“然后你和我妹妹一起去提貨”。
“姐姐”稱,她在廈門島內(nèi)有房子,她本人可以作為擔(dān)保。聽到這話,鄭先生又相信了。
不久,陳某萍出現(xiàn)了,她根據(jù)“姐姐”所托,又以要拿貨為由,讓鄭先生前后匯給那個姓高的30萬元。為了讓鄭先生相信,她后來讓一個所謂的“林小姐”匯了10.5萬元給鄭先生。
匯了那么多錢始終沒看到貨,鄭先生覺得不對勁,他強(qiáng)烈要求陳某萍帶他去看貨。陳某萍答應(yīng)了,雙方約好坐車去廣東。可到了約定時間,陳某萍以自己很忙為由沒來。自那之后,陳某萍再沒有在大嶝出現(xiàn)過,給她打電話,她也拒絕接聽。后來鄭先生打聽到,有不少大嶝人和他一樣被陳某萍借過錢。意識到自己受騙了,鄭先生當(dāng)即報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