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逼無奈撿破爛
2014年,廈門警方偵破一個傳銷案件,在抓捕其中一名犯罪嫌疑人時,民警來到杏林,看到一個傳銷“主任”凄慘的生活。
成為主任交6.98萬元即可,這名男子此前是小本經(jīng)營的老實人,被騙交了錢后,他想發(fā)展下線,卻找不到人。于是,他帶著五六歲的兒子,住在杏林一個簡易搭蓋的棚子里,每天以撿破爛為生。
民警走進他的“家”里,看到他每天三餐吃的菜就是白水煮青菜,灶臺上連油都沒有,他和孩子骨瘦如柴。
而一名在傳銷人員眼中風光無限的女老總,夜晚卻偷偷跑去夜店里兼職,補貼家用,直至被抓。
據(jù)統(tǒng)計,2012年至2014年上半年,廈門警方聯(lián)合工商部門,共查處傳銷案173起,搗毀窩點50多個,抓獲犯罪嫌疑人376名,遣送傳銷人員1000余人。
從以往的案件來看,這些傳銷人員主要分布在海滄、湖里東渡、翔安新店等處。
警方查處的傳銷涉案值10億元。下線做暴富夢交的錢,實際上最后被傳銷的“高層”層層分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