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海網(wǎng)(微博)11月29日訊 據(jù)廈門日報報道(記者 袁舒琪)租約明明還沒到期,下一季度租金也交了,沒想到自己一直接觸交租的竟是個“二房東”,劉小姐最近很煩惱,她致電本報熱線968820,反映不僅被二房東坑了錢,還面臨被原房東催租金的窘境。
租客: 收了租金,二房東不認賬
劉小姐從去年開始便承租蓮花北路某商鋪,她與“房東”楊先生簽訂了租房合同,租期至2014年6月份,房租為每月4000元,半年交一次。
劉小姐于今年7月份左右,收到了一位張先生打來的電話,他告訴劉小姐,自己是店鋪的原房東,而楊先生也是向他承租的租客。張先生說,楊先生有退租的可能,若劉小姐想要繼續(xù)租賃此店鋪,要做好重簽合同的準備。
但楊先生稱自己“并不想退租?!碑敃r正值繳納半年店租的日子,心有顧慮的劉小姐分兩次付了六個月的店租。11月10日晚上,楊先生突然致電劉小姐,稱自己與原房東張先生的租房合同將于明日終止,要劉小姐要么關店,要么支付兩萬元的轉讓費。
劉小姐問楊先生自己與他的租約未到,憑什么要支付轉讓費,“而且后三個月的店租已經交了,我要求他退回來,”可得到楊先生的答復卻是,“前三個月的店租根本沒收到,原本向我租的店鋪現(xiàn)在要改向原房東租了,當然需要轉讓費?!?/P>
原房東:收回房子也遇困難
記者隨后聯(lián)系了店鋪的原房東張先生,說起“二房東”楊先生,張先生也是一肚子氣。
他告訴記者,今年11月份,張先生向楊先生索要租金時,楊先生表示要退租,兩人便將租房合同定于今年11月11日終止。
租房合同終止前夕,楊先生卻沒了蹤影,張先生多次致電都無法聯(lián)系上他,張先生覺得這其中一定“有鬼”。11月14日,見楊先生還沒有回應,張先生當即報警,并聯(lián)系了拍照的專業(yè)人士,在多方見證與拍照取證下,開鎖收回了店鋪。
根據(jù)劉小姐所給的“二房東”楊先生電話,記者進行了撥打,接電話的是一名男子,他承認自己確實是“楊先生”,但當記者表明身份,詢問其是否有租賃蓮花北路的三間店鋪,并且轉租他人以后,這名“楊先生”顯得有些遲疑,并連稱“我什么都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