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海網10月14日訊(導報記者 陳捷 通訊員 思法)短短6分鐘,18條消費短信涌入她的手機。境外旅游遭遇盜刷上萬美元,誰賠?近日,思明區(qū)法院發(fā)布了這樣一起案件。
法官提醒,信用卡已成為不少游客出國游的“隨身必備”,但不同國家存在支付規(guī)則差異,給“便利”帶來了一絲風險。
遭遇 6分鐘,18條消費短信涌入
長假的歐洲街頭,陽光正好,可小瑩(化名)的心卻如墜冰窖——短短6分鐘內,18條消費短信涌入她的手機,顯示她的信用卡接連消費了10806美元。她猛然想起上午在教堂游覽時背包拉鏈莫名開啟的畫面,于是迅速打開背包,才發(fā)現(xiàn)裝有護照與信用卡的卡包早已不見蹤影。
在意識到信用卡被盜刷后,她立即撥打銀行信用卡客服中心電話掛失,并按客服中心要求向當?shù)鼐炀滞瓿蓤蟀浮?ldquo;我明明選的是‘密碼+簽名’,怎么沒輸密碼也能刷?”回國后,小瑩拿著境外報警記錄到發(fā)卡行申請拒付,語氣里滿是焦急與不解??摄y行的答復卻讓她從頭涼到腳:歐洲當?shù)赝ㄐ?ldquo;憑簽名消費”,小瑩信用卡領用合約中選擇的“憑密碼+簽名”方式并不適用于該交易場景,國際卡組織已駁回她的拒付申請。發(fā)卡行僅能通過盜刷保險理賠4000美元,剩下的6806美元賬單,還得小瑩自己還。
協(xié)商多次無果后,小瑩一紙訴狀將發(fā)卡銀行告上法庭,請求判令自己無需承擔該筆盜刷賬單的還款責任。
爭議 跨境盜刷的“責任迷局”
法院第一次組織調解時,小瑩情緒激動,快要哭了。雙方各執(zhí)一詞,僵持不下。
小瑩說:“當初我申請信用卡時選‘密碼+簽名’就是圖安全,我從未泄露密碼,也未在任何消費單據上簽字,現(xiàn)在銀行卻說境外不適用,這不是騙我嗎?”
銀行一方卻說,合約里寫得很清楚,境外交易要遵循當?shù)匾?guī)則。案發(fā)地一直是憑簽名消費,國際卡組織也確認這筆交易符合慣例。而且小瑩把護照和信用卡放一起,同時弄丟就增加了盜刷的風險。
一邊是消費者的憤怒,認為銀行沒有保障自己的消費安全;一邊是金融機構的堅持,認為應該按照合約規(guī)則嚴格把控。法官抽絲剝繭,在規(guī)則與情理間找平衡,經過仔細翻看卷宗,把焦點鎖定在“跨境支付規(guī)則差異”這一點上。
對于小瑩方面,法官拿出其他類似案例的資料,耐心向小瑩解釋道:“境外用卡和國內確實不一樣,很多國家至今還習慣憑簽名消費,這不是銀行故意隱瞞,而是支付體系的差異。”
對于銀行方面,法官引導銀行轉換風控視角:“小瑩之所以這么激動,是因為她覺得銀行給的‘安全承諾’落了空。你們能不能向國際卡組織申請啟動拒付復審程序,嘗試幫消費者挽回損失?”
調解 一場溫暖的跨境“線上和解”
接下來的一個月里,銀行多次要求總行向國際卡組織提交拒付復審申請,并動態(tài)向小瑩反饋申請進展。
最終,這起涉及跨境支付規(guī)則沖突與損失分擔爭議的復雜糾紛,在一次跨境連線、跨越時差的線上調解中,雙方達成了一致:銀行與小瑩共擔損失,減免部分賬單金額。
法官說,這場糾紛的化解,不僅結清了一筆賬單,更像一次“雙向提醒”——小瑩以為“密碼+簽名”是萬能的安全鎖,卻不知道在很多國家,簽名仍是支付的“通行證”;金融機構的合約條款再清晰,若沒有主動、通俗的解讀,對普通消費者來說仍是難以理解的“紙上文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