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海網9月24日訊(海峽導報記者 陳捷 通訊員 海法)轉賣快遞面單信息獲利,該當何罪?近日,海滄法院發(fā)布了這樣一起侵犯公民個人信息案件。
如今,快遞業(yè)飛速發(fā)展,每天流轉的快遞面單數(shù)量多得驚人,一些不法分子更是從中發(fā)現(xiàn)了“商機”。他們網羅面單上的個人信息,私下里明碼標價進行交易,最終這些個人信息可能流入詐騙等犯罪團伙的手中。
2022年9月至2023年5月期間,黃某、杜某等人為了牟取非法利益,從網絡上尋找“上家”購買快遞面單,非法獲取公民信息6000余條,再通過網絡以每條2元左右的價格販賣給“下家”,以此獲利,涉案金額達1萬余元。
海滄法院認為,被告人黃某、杜某違反國家有關規(guī)定,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情節(jié)嚴重,其行為均已構成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
因此,法院作出一審判決,認定被告人黃某、杜某犯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一年,并處罰金人民幣15000元。
法官提醒,本案中被告人出售個人信息的行為是一種泄露公民隱私的行為,該行為可能會導致信息被泄露者面臨身份被盜用、電話騷擾、網絡詐騙等潛在風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