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是失信人員,搭不了高鐵,竟然冒用前妻的身份證去搭高鐵,他將受到怎樣的處罰呢?
7月4日下午兩點多,G1682次列車運行在懷化南至新化南區(qū)間時,正在車廂巡視的乘警發(fā)現(xiàn)一名旅客的證票核驗不符,疑似冒用他人身份證乘車。
現(xiàn)場:你自己的身份證呢?“在包里。”你這用誰的身份證買的票?“老婆的。”你自己是失信人員是不是?"是啊,限高。"
面對民警的盤問,黎某承認自己此前因為債務(wù)糾紛被法院列為失信人員,無法使用自己的身份證乘坐高鐵、飛機等交通工具,這次他想去貴陽會見一個朋友,想起前妻留在家中的一張過期的身份證,便動起了歪腦筋,被乘警當場識破。
現(xiàn)場:所以我只能在前方站點,把你交到車站派出所,讓他們對你進行處罰。
最終,黎某被鐵路警方罰款1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