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說法
家暴受害人如何收集證據(jù)
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要同時提出離婚訴訟嗎?
法官:不用?!蛾P于辦理人身安全保護令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guī)定》第一條首次明確“人身安全保護令案件不依附于離婚等民事訴訟程序”,人身安全保護令的申請、審查和執(zhí)行等都不需要依附于其他訴訟。
例如,阮女士依照《反家庭暴力法》向人民法院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即便未同時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也應當受理并仔細審查證據(jù),判斷是否符合發(fā)出人身保護令的法定條件。
哪些形式屬于家庭暴力?
法官:《反家庭暴力法》中對“家庭暴力”形式界定為毆打、捆綁、殘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經(jīng)常性謾罵、恐嚇等方式實施的身體、精神等侵害行為?!兑?guī)定》對家庭暴力行為種類作了列舉式擴充,明確凍餓、經(jīng)常性侮辱、誹謗、跟蹤、騷擾等均屬于家庭暴力。
家暴受害人如何收集證據(jù)?
法官:《規(guī)定》第六條列舉常見的十種證據(jù)形式,并明確了證據(jù)標準,包括當事人陳述、公安機關的出警記錄、報警回執(zhí)及家庭暴力告誡書等、被申請人曾出具的保證書或悔過書、醫(yī)療機構的診療記錄、傷情鑒定意見、婦聯(lián)等單位收到的求助記錄等。
違反人身安全保護令有什么后果?
法官:根據(jù)《反家庭暴力法》第三十四條規(guī)定,被申請人違反人身安全保護令,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人民法院應當給予訓誡,可以根據(jù)情節(jié)輕重處一千元以下罰款、十五日以下拘留?!兑?guī)定》進一步明確,符合《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條規(guī)定的,以拒不執(zhí)行判決、裁定罪定罪處罰,更有針對性地加大刑事打擊力度,增強人身安全保護令的權威性。
法官提醒
遭遇家暴不能忍氣吞聲
法官提醒說,家暴受害人不要以為“動之以情”能換來施暴者的憐憫心軟,這可能會成為對方“打是親罵是愛”的辯駁;不要以為“曉之以理”能換來施暴者的反省改變,家暴永遠只有一次和無數(shù)次;不要以為“忍氣吞聲”能換來家庭的和諧美滿,最終可能葬送的是你自己的人生和孩子的幸福。
如果你正遭受家暴傷害,請根據(jù)以上提示,注意收集好相關證據(jù),勇敢地向家暴說不,向法院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保護自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