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8月12日電 從廉租房、公租房,到經濟適用住房、限價商品住房,再到共有產權住房,隨著中國住房保障政策體系日益完善,面向不同人群的各類保障性住房也日益豐富。多元化的供給,不僅從租、售兩個渠道向住房困難者提供保障,同時也擴大了住房保障體系的覆蓋面,將以往處于保障政策之外的“夾心層”納于其中。

保障覆蓋面更廣
2014年7月,私營企業(yè)職員鮑琦青拿到位于上海市羅店寶欣苑的新家鑰匙。一家五口人從30多平方米的公房,搬入這套三居室的共有產權保障住房。居住空間大了一倍,對這個從前的“夾心層”家庭來說,意味著三代人第一次擁有各自獨立的生活空間。
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原副巡視員李東表示,上海共有產權保障住房準入實行住房、經濟“雙困”標準,主要解決既不符合廉租住房申請條件、又缺乏市場購房能力的“夾心層”居民住房困難。自2010年起,上海連續(xù)5次放寬戶籍居民家庭共有產權保障住房準入標準。通過準入條件逐步放寬,使政策逐步覆蓋到新落戶、新就業(yè)、具有中等收入水平的青年職工家庭。
伴隨經濟發(fā)展和城市化進程不斷加快,部分城市商品住房價格上漲,房價和收入增長水平的差距拉大,住房“夾心層”問題也不斷出現(xiàn)。
對此,廈門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局長郭俊勝表示,廈門市在基本實現(xiàn)中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應保盡保”的基礎上,在立法上創(chuàng)造性地將“夾心層”群體納入住房保障政策體系。只要在廈門沒有住房的本市市民,均具有平等自愿選擇申請保障性住房權利。
其他地方也通過放寬住房保障準入標準、提供針對差異化人群的住房保障供給等方式,擴大住房保障覆蓋面。
如嘉興市區(qū)公共租賃住房保障范圍從2005年僅覆蓋低保家庭,逐步放寬到2015年度低保標準3.0倍以內的所有低收入家庭;2016年,南京將符合條件的新市民納入租賃補貼保障范圍;2010年以來,廣州市5次大幅擴大戶籍家庭住房保障覆蓋面,保障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由2010年的每人每年9600元(人民幣,下同)提高到2018年的每年每人35660元,漲幅達271%。政策陽光照不到的“夾心層”正在大幅縮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