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嫌疑人陳某鵬被民警抓獲。(警方供圖)

嫌疑人林某萍被民警抓獲。(警方供圖)
臺海網5月29日訊 據廈門日報報道 男子網上發(fā)小廣告、主動搭訕車主,把駕照積分賣給網約車司機,用于處理交通違法;女駕駛員輕信小廣告,原本只需交150元罰款,卻被“黃牛”坑走了850元……
昨日,警方在全市開展打擊整治交管窗口業(yè)務亂象專項行動,市公安局督察支隊聯合思明和集美警方,已處罰3名違法代辦交管業(yè)務的“黃牛”。
【案例1】
男子賣分給網約車司機 被抓拘留10日
今年3月15日,一名網約車司機到集美交警大隊交管窗口處理交通違法,排隊時,一名男子來搭訕,稱其可以代辦。該司機有多個交通違法行為,駕照積分要被記5分,討價還價后,男子收取該司機700元,冒充該司機去交管窗口,用自己的駕照積分處理該司機的交通違法行為。
今年5月,經調查,該男子名叫陳某鵬,莆田人,暫住在東浦路。除了在窗口搭訕買賣駕照積分外,還在微信群、朋友圈發(fā)布代辦交通違法業(yè)務的廣告。5月21日,思明公安分局梧村派出所將陳某鵬抓獲。
經審查,陳某鵬原本在一家網約車公司從事車輛管理員工作,對交通違法處理流程較為熟悉。今年1月以來,陳某鵬發(fā)布代辦交通違法的小廣告,冒名頂替他人處理交通違法,從中非法牟利。
目前,陳某鵬因涉嫌向公安機關提供虛假證言,被處以行政拘留10日,并處罰款500元。
【案例2】
代辦交通違法業(yè)務 “黃牛”從中賺850元
去年8月10日,許女士駕車在南泰苑路口因“不按導向車道行駛”被交警部門抓拍,開出“記3分、罰款150元”的罰單。
一周后,許女士看到車窗上插有廣告小卡片,卡片上稱可代為處理交通違法。聯系小卡片上的電話,一男子接聽電話,要價1000元。過后,許女士支付了1000元現金,同時向男子提供行駛證照片,到了去年年底,罰單果然被處理了。
經調查,代為處理罰單的男子名叫林某萍,在集美杏林灣路開二手車行。今年5月21日,集美公安分局后溪派出所民警將林某萍及同伙彭某喜抓獲。
經審查,林某萍利用二手車行作為平臺,發(fā)放小廣告等,收集代為辦理交通違法的“單子”,交給彭某喜買賣駕照積分、冒充他人多次在交管窗口處理交通違法,從中非法獲利。
據民警介紹,原本許女士只要帶上相關證件去交管窗口繳交150元罰款就能不記分處理罰單,單單許女士這起案件,林某萍和彭某喜就從中賺了850元。
目前,林某萍、彭某喜因涉嫌向公安機關提供虛假證言,被警方分別處以行政拘留10日,并處罰款5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