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臺海網3月21日訊(海峽導報記者 林毅彬 呂寒偉/文 葉允平/制圖 陳巧思/圖)ofo、摩拜、哈羅和赳赳等共享單車企業(yè),在廈門被允許投放多少數量,4月份將見分曉。
3月20日,市城市管理行政執(zhí)法局出臺《2018年度廈門市互聯網租賃自行車經營者投放份額考核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方案》明確了全市共享單車投放的依據、總量、各行政區(qū)域投放比例,經營者投放份額的組成和考核標準,確定了考核方式及救濟途徑,并針對經營者實際管理中存在的問題,提出相關執(zhí)行要求?!斗桨浮分荚跒楦玫匾龑Ш鸵?guī)范共享單車健康有序發(fā)展,打造安全、便捷、高效的城市慢行系統(tǒng)。
廈門市委市政府高度關注共享單車管理工作,要求抓緊頂層設計,規(guī)范長效管理。央視此前肯定了廈門市共享單車管理的積極做法。
全市投放多少車?
《方案》明確,市執(zhí)法局根據城市空間承載能力、停放設施資源、公共出行需求等綜合因素,確定2018年全市共享單車投放總量為15萬輛,其中,島內共投放10萬輛,島外共投放5萬輛?!斗桨浮酚?月1日起實施。
車企份額如何配置?
依據《方案》,共享單車經營者投放份額由基數份額和考核份額組成。
基數份額占投放總量的60%,共9萬輛,依據2017年10月24日第一次經營者廈門負責人座談會上申報的基數確定。其中摩拜單車和ofo小黃車各31035輛;哈啰單車17068輛;赳赳單車10862輛。
考核份額占投放總量的40%,共6萬輛,依據《2018年度廈門市互聯網租賃自行車經營者投放份額考核標準》考核評分排名確定,第一名經營者分配20%的投放份額,第二名分配12%,第三名的分配8%,第四名及以后的不分配份額。
經營者所得份額按照“三分之二投放在島內,三分之一投放在島外”的原則投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