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海網1月18日訊 據廈門日報報道 鼓浪嶼用一張“禁足令”,向世界彰顯了履行世遺大會承諾、保護世界遺產的決心。昨日,第三次被抓的“野導”王某被告知,今后兩年內將不得進出鼓浪嶼。他也因此成為琴島“禁足”第一人,處罰的依據,是去年9月頒布的《關于加強鼓浪嶼風景名勝區(qū)(世界文化遺產保護地)綜合管理的通告》(下稱《通告》)。
15日上午,鹿礁路一蠟像館附近,王某正在向6名四川游客介紹景點。“來,我們加個微信,等會兒有人問起,你們就說是我的朋友。”知道最近島上查得嚴,王某事先跟游客套好話。但他不知道,早在三丘田碼頭,他就被盯上了――一名便衣民警用執(zhí)法記錄儀悄悄拍下他的一舉一動,派出所監(jiān)控室里的民警借助探頭,也在一刻不停地觀察著他。證據在手,民警上前將王某攔下,帶回派出所。
王某今年37歲,安徽潁上人,暫住在鼓浪嶼。他承認從事無證導游活動3年多,曾于2014年被訓誡過,2016年2月又因使用偽造導游證被派出所行政拘留。去年《通告》發(fā)布后,11月9日上午,相隔不到兩小時,他被思明區(qū)旅游質監(jiān)所連續(xù)發(fā)現(xiàn)從事無證導游活動兩回,被列入綜合懲戒主體名單。
目前,王某因從事無證導游活動、擾亂公共場所秩序被處以行政拘留5日。根據《通告》規(guī)定,對于被列入綜合懲戒主體名單的非鼓浪嶼戶籍人員,再次違反規(guī)定的,將被限制從東渡、嵩嶼等碼頭進入鼓浪嶼的過渡資格。也就是說,今后兩年內,如無特殊原因,王某將無法進入鼓浪嶼。
據了解,《通告》發(fā)布后,鼓浪嶼管委會牽頭各部門聯(lián)合打擊整治“野導”攬客、占道擺攤等違法違規(guī)行為,進一步凈化了鼓浪嶼旅游市場環(huán)境,完善鼓浪嶼社會誠信體系建設,讓市民游客享受高顏值高素質的鼓浪嶼世界文化遺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