謊稱在工地上挖到“黃金”,然后騙取老人家的錢,這些騙子為了謀取私利,真是無所不用其極。近日,海滄法院公開宣判一起詐騙老年人刑事案件。
案情簡介
01. 2020年10月23日,被告人蔡某欽、蔡某火在漳州市長泰縣,冒充工地人員,謊稱在工地上挖到黃金,邀請被害人合伙投資工地施工并以需要費用修理挖掘機為由,將一個假“金佛像”和三個假“金獅子”抵押給被害人楊某珠,騙取被害人楊某珠錢款人民幣1600元。案發(fā)時,被害人楊某珠年滿68周歲。
02. 2020年10月26日,蔡某欽、蔡某火在廈門市海滄區(qū),冒充工地人員,謊稱在工地上挖到黃金,采取掉包手法制造所攜帶“金獅子”為真黃金的假象,邀請被害人合伙投資工地施工,以承包工地缺乏資金為由,將兩個假“金獅子”抵押給被害人顏某輝,騙取被害人顏某輝錢款人民幣4000元。案發(fā)時,被害人顏某輝年滿66周歲。
03. 2020年10月28日,蔡某欽、蔡某火在福建省云霄縣被民警抓獲,并被扣押金色獅子狀擺件及現金人民幣1905元等物品。
法院裁判
海滄法院經審理認定,被告人蔡某欽、蔡某火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用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他人錢款共計人民幣5600元,數額較大,其行為均已構成詐騙罪。
被告人蔡某欽、蔡某火詐騙六十周歲以上的老年人,酌情從重處罰。
海滄法院依法以詐騙罪判處二被告人有期徒刑九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垩涸诎傅默F金退賠被害人顏某輝,并責令二被告人繼續(xù)退賠被害人余下經濟損失。
(來源:廈門市海滄區(qū)人民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