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臺海網3月26日訊 據廈門晚報報道 一起普通的盜竊案,居然牽出5年前另一起未破的盜竊案。原來,那起陳年舊案現場遺留的啤酒瓶上有嫌疑人的DNA,經比對確認找到了“主人”。近日,嫌疑人陳某被翔安檢察院提起公訴,經翔安法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10個月。
今年32歲的陳某是三明大田縣人,從2011年起,他曾在上海、泉州和廈門作案多起,被當地法院判刑,留下了5次盜竊犯罪記錄,但刑滿釋放后仍故伎重演。去年8月以來,他多次在新店、馬巷等地出租房入屋盜竊。
去年9月26日,陳某被翔安警方抓獲。經審查,陳某對自己盜竊的行為供認不諱。讓警方意外的是,提取陳某的DNA后發(fā)現,與5年前翔安一起盜竊案中嫌疑人留下的DNA吻合。最終,陳某交代了2013年那次作案的經過。
據陳某交代,當時看到一出租房的房東把褲子放在屋里,就從窗戶把褲子偷出來,拿到出租房鑰匙后開門入戶偷了一個包。期間,他看到房東屋里有兩瓶啤酒,打開就喝。案發(fā)后,警方在現場勘察時發(fā)現了陳某喝剩的啤酒,在酒瓶上提取到了他的DNA。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