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臺海網(wǎng)4月11日訊 (海峽導(dǎo)報記者 陳奕佳)4月1日,今年首批電子式儲蓄國債正式開售,銷售期長達(dá)一個月。這意味著,儲蓄國債終于放開額度限制。
首批共發(fā)售6期,4月每日均可購買。第一期和第二期發(fā)行期為4月1日至9日,4月1日起息,按年付息,每年4月1日支付利息,分別于2022年4月1日和2024年4月1日償還本金并支付最后一年利息;第三期和第四期發(fā)行期為4月10日至19日,4月10日起息,按年付息,每年4月10日支付利息,分別于2022年4月10日和2024年4月10日償還本金并支付最后一年利息;第五期和第六期發(fā)行期為4月20日至30日,4月20日起息,按年付息,每年4月20日支付利息,分別于2022年4月20日和2024年4月20日償還本金并支付最后一年利息。
開展儲蓄國債“隨到隨買”試點之后,投資者可以根據(jù)自身情況進行合理安排,在4月任意一天均可以買到國債,不再需要提前排隊,省時省力。不過,導(dǎo)報記者了解到,4月只是試行,財政部和人民銀行會視情況決定之后是否繼續(xù)推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