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godgod”資料圖
據韓國紐西斯通訊社剛剛消息,韓國“N號房”創(chuàng)始人“godgod” (真名文炯旭)一審被判34年。
據報道,韓國大邱地方法院對涉嫌違反兒童、青少年性保護相關法律嫌疑(制作、傳播色情物品等)被拘留起訴的文炯旭,判處有期徒刑34年。
此前,韓國首爾中央地方法院1月21日就韓國“N號房”性犯罪案兩名共犯作出一審判決,以制作及傳播色情物品、強迫等罪名判處嫌疑人姜勛(音譯)15年刑期,另一嫌疑人韓某(音譯)11年刑期。2020年11月26日,韓國首爾中央地方法院曾判處該案主犯趙主彬40年刑期,另有其余數名共犯獲刑5-15年不等。
“N號房”性犯罪案2019年起經韓國媒體披露后引發(fā)韓國社會極大關注,犯罪嫌疑人通過脅迫受害者拍攝色情視頻等方式,將相關內容在即時通訊軟件Telegram里的聊天室內傳播并以此牟利。聊天室的名稱按照數字排序,統(tǒng)稱“N號房”。2020年3月底,韓國警方成立案件專門調查組對案件展開調查,12月底,韓國警方“網絡性犯罪調查本部”公布,在9個月的時間內共調查3575名嫌疑人并拘押其中的245人。警方深入調查的同時,韓國法院也在對案件進行審理并陸續(xù)宣判。
來源:環(huán)球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