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日,中國駐加拿大使館發(fā)言人就加司法部就孟晚舟案簽發(fā)授權進行令發(fā)表談話。
中方對加拿大司法部就孟晚舟案簽發(fā)授權進行令表示強烈不滿和堅決反對。孟晚舟案不是一起簡單的司法案件,而是對一家中國高科技企業(yè)的政治迫害。后來的事態(tài)發(fā)展證明了這一點。加方盡管標榜“法治原則”、“司法獨立”,但并不能掩蓋其在孟晚舟案上犯下的錯誤。
從事件所呈現出的明顯的政治干預情況看,如果加方真的遵循法治原則、司法獨立,加方就應該按照加引渡法的有關條款,拒絕美方引渡請求,立即釋放孟晚舟女士。加法庭的最終審理結果將是對加方是否堅持司法獨立的試金石。我們將拭目以待。

外交部:敦促加方立即釋放孟晚舟,讓她平安回國

3月2日外交部發(fā)言人陸慷就加拿大方面執(zhí)意推進針對中國公民孟晚舟的所謂引渡司法程序發(fā)表談話。以下為談話全文:
中方對加方執(zhí)意推進對孟晚舟女士的所謂引渡司法程序表示強烈不滿和堅決反對,并已提出嚴正交涉。
中方在孟晚舟事件上的立場是明確的、堅定的。美加兩國濫用其雙邊引渡條約,對中國公民任意采取強制措施,是對中國公民合法權益的嚴重侵犯。這是一起嚴重的政治事件。我們再次敦促美方立即撤銷對孟晚舟女士的逮捕令和引渡請求,敦促加方立即釋放孟晚舟女士,讓她平安回到中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