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圖為家屬向警方贈送錦旗。 警方供圖
據悉,張某丁已在河南省新鄉(xiāng)市原陽縣安家落戶。2018年1月9日,專案組民警趕赴河南省新鄉(xiāng)市原陽縣與原陽縣刑警大隊對張某丁的戶籍信息進行調查,由于年代久遠,無法查找到當年張某丁在河南當地落戶情況。
隨后警方前往張某丁家中走訪。張某丁卻對兒時被拐的情形沒有記憶,只聽人議論他不是父母親生,長大后他也嘗試尋找過親生父母,一直未果。民警對其進行血樣采集,經再次比對,張某丁確實系張某夫婦親生兒子。
張某丁表示,今天能見到自己的親生父母,見到親人,心里很激動。在相認現場他無法壓制自己的心情,已經泣不成聲。
警方稱,據張某丁養(yǎng)母徐某粉介紹,有一年農歷二月初二,她在當地一個合作社看到一名老人領著個小男孩,并說自己孩子多,沒有能力撫養(yǎng)這個孩子,要把孩子賣掉,她就信以為真,以2300元左右人民幣將這個男孩買走。徐某粉表示,賣小孩的老人為男性,當時60歲左右,河南口音,對方的姓名、住址都不清楚。
目前,案件仍在進一步調查之中。(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