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9月,朱某一伙人的出現(xiàn),讓小浩看到了“做成事”的希望。
“我們帶你賺錢,比你在工廠里輕松,不過你得先吃點苦頭。”在網(wǎng)吧里,朱某這樣對小浩說。
帶著好奇心,小浩上了朱某的車。車子開到廣東省清遠市,被朱某勸誘吸過K粉后,小浩被收走了身份證和手機,有人揮起鋼管狠狠地向他的左手尺骨和左側(cè)鎖骨砸去……骨頭斷裂的疼痛被毒品帶來的快感掩蓋掉一部分,但仍讓他刻骨銘心。
隨后,說要帶他掙大錢的人搖身一變,成了他的“爸爸”“叔叔”和其他“家人”。“家人們”脅迫骨折的小浩輾轉(zhuǎn)在廣東清遠、北京朝陽、順義、通州等地開始了“碰瓷生意”。在這個“家庭”里,挨打依舊是家常便飯。
1月17日下午15時許,通過前期調(diào)查走訪、摸排蹲守,北京市公安局順義分局出動30余名警察對小浩所在團伙進行抓捕,當(dāng)場抓獲犯罪嫌疑人14名,起獲嫌疑車3輛,作案物品若干以及1萬余元現(xiàn)金。
在被北京警方解救前,小浩已隨朱某團伙在廣東地區(qū)詐騙10余萬元。來北京的短短4天內(nèi),已成功詐騙20余起,詐騙4000余元。詐騙所得全部上繳到團伙里一名叫“華哥”的男子手里,由他統(tǒng)一分配,而充當(dāng)“碰瓷”主力的小浩只能分到一兩百元。
1月29日,四川省閬中市公安局也宣布打掉一個在全國流竄的“碰瓷”詐騙、敲詐、搶劫犯罪集團,成功抓獲田某、江某等頭目和骨干成員31人,破獲在四川、福建、廣東、江西、重慶等地的案件100余起,扣押作案轎車4輛、贓款數(shù)萬元。
2017年10月起,閬中市陸續(xù)發(fā)生數(shù)起年輕乘客乘坐“摩的”時故意摔倒,對“摩的”司機敲詐勒索、詐騙錢財?shù)陌讣?。詐騙手法與小浩團伙進行的單車“碰瓷”如出一轍。
閬中市公安局刑偵大隊副大隊長張剛介紹,該“碰瓷”團伙作案一般以4人~6人行動,角色清晰、分工明確、手法嫻熟。作案前通過同伙用石頭或U型鐵鎖故意砸手或腳致骨折,受傷者一般為新入伙的未成年人。作案時由“傷者”和一名成員出面租乘摩托車至偏僻路段,故意搖晃至摩托車傾斜或倒地,造成受傷的假象。后經(jīng)醫(yī)院拍片檢查出骨折,再由其他成員扮演“傷者”的親戚出面談判,有的跟隨、看守摩托車駕駛員。指揮者一般在車內(nèi)觀察和指揮,如遇不愿出錢私了的受害人,便會對其進行威脅、恐嚇、毆打,強迫駕駛員出資數(shù)千元甚至3萬元私了。
張剛介紹,該詐騙團伙有40余名參與人員,共分6個小團體在不同地域作案,因“傷者”要定期輪換,有專人聯(lián)系未成年人陸續(xù)為每個小團體輸送新的“傷者”。
《中華人民共和國預(yù)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五十六條規(guī)定,教唆、脅迫、引誘未成年人實施本法規(guī)定的不良行為、嚴重不良行為,或者為未成年人實施不良行為、嚴重不良行為提供條件,構(gòu)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公安機關(guān)依法予以治安處罰;構(gòu)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zé)任。
目前,朱某、田某等犯罪團伙已被北京、閬中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仍在進一步偵辦中。
記者注意到,近年來像小浩一樣被脅迫“碰瓷”的未成年人并非個例。脅迫者除了犯罪團伙,還可能是親屬。
據(jù)媒體報道,2017年10月28日,浙江省寧波市福明派出所破獲一起特殊的“碰瓷”案:警方抓獲來自四川省宜賓市的一家四口,碰瓷的主角是14歲的初中學(xué)生小磊。得知小磊被父母脅迫多次碰瓷、至今顱骨骨折未進行有效治療,派出所所長林烜在朋友圈表達了自己的憤怒:“世界上竟有這樣的父母!讓孩子以跳車、碰頭的方式‘碰瓷’近20次,身上多處擦傷、顱骨骨折,還是不肯放過!”
如何阻止罪惡之手伸向小浩、小磊這樣的未成年人?
2017年5月,最高人民檢察院未成年人檢察工作辦公室副主任史衛(wèi)忠在談及預(yù)防和減少青少年犯罪問題時表示,長期實踐顯示,未成年人違法犯罪的背后,往往是民事行政權(quán)利沒有得到有效保障,比如處于監(jiān)護缺失、長期遭受家庭暴力、失學(xué)、流浪乞討等困境的未成人年人,既容易走上犯罪道路,也容易受到傷害。因此,有效預(yù)防未成年人違法犯罪,既要辦理好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也要加強對未成年人民事行政權(quán)利、也就是兒童福利的保護。
“對于成年人教唆、引誘、脅迫未成年人從事違法犯罪的犯罪,向未成年人傳播不良信息的犯罪等,要嚴厲予以打擊。”史衛(wèi)忠說。
(文中未成年人均為化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