價值
獅子口中的石球從不會掉出來
這對石獅子高約1.6米,從外形和樣式看并非北方的產物,而更像是南方園林的石獅子。它們身體小巧,體型修長,造型俊秀,頭部轉向一方,形成兩只獅子對視狀,獅子的頸上系有瓔珞,胸前有石鈴,腳邊各有兩只小獅子,公獅右前爪抱有繡球,母獅左前爪抱有小獅子,石獅尾部由身后甩向身體一側。這對石獅造型優(yōu)雅,威武中透著俊秀,靈巧中不乏剛毅。
不過,這對獅子最有價值的地方就是它們口中所含的石球。根據資料圖片,每只獅子嘴中原來各含有兩顆網球大小、可移動的白色石球。但現(xiàn)在,左邊的石獅子口中僅剩下一顆石球,另一顆石球則不知去向;右邊獅子口中的石球還是完整的。
北青報記者了解到,當年獅子的嘴和石球是同步進行雕刻的,并不是先把獅子雕刻好,再把石球放入獅子的口中。這種工藝復雜的雕刻技術,如今已幾乎失傳。最奇妙的是,獅子口中的石球雖然可以來回滾動,但從不會掉出來,這樣的工藝只有在皇家園林中才會出現(xiàn),因此具有很高的文物價值。
“要想把獅子口中的石球拿出來,必然要破壞獅子的嘴部,這么珍貴的文物就這樣被破壞了。” 李先生感到頗為惋惜。
歷史
回歸圓明園的文物不足百余件
據北青報記者了解,這對石獅子原是圓明園獅子林的舊物,民國期間被人從圓明園搬運到西城區(qū)北新華街的一處四合院中,2010年1月才重新回歸圓明園。它們只是眾多圓明園流散文物中,極其少量重回圓明園的幸運兒。
其實,歷經英法聯(lián)軍、八國聯(lián)軍等多次洗劫,曾是“萬園之園”的圓明園,流失在外的文物難以計數(shù)。如何讓這些珍貴的文物回歸是一項龐大工程。
2006年,“圓明園流散文物回歸圓明園遺址的征集工作”獲準開展。當年,10件珍貴石刻文物集體回歸,創(chuàng)造了一次巔峰。此后,這一工作趨向低調,甚至很少再被提及。截至目前,回歸圓明園的文物不足百余件,回歸年代多在2013年之前,且以石刻類文物為主。
此前圓明園管理處曾表示,本市有圓明園文物的單位,管理處基本都接觸過,但并沒有太多的單位愿意將文物歸還圓明園。除有些單位本身就是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外,還有些單位覺得圓明園存放文物的條件并不太好。
回應
圓明園:相關部門正在調查此事
隨后,北青報記者將此情況向圓明園保衛(wèi)部門進行反映,對方稱,文物展區(qū)的監(jiān)控系統(tǒng)都是好的,但并沒注意到石獅子口中少了一顆石球。目前,圓明園的文物部門正在調查此事。截至北青報記者昨晚發(fā)稿時,尚無調查結果。
專家:保護文物應提高游客覺悟
繼十三陵思陵石燭臺丟失之后,圓明園石獅口中石球疑似丟失,再次引發(fā)社會對石刻文物保護管理問題的關注。北京石刻藝術博物館的石刻專家劉衛(wèi)東表示,石刻文物如果身處野外但不在原址上,應采取集中管理和展示的措施,避免遭受酸雨、汽車尾氣的侵蝕,同時保證遮風避雨。此外,對于石刻文物的保護,更重要的是提高游客的保護意識和覺悟。
為防止石刻文物遭到破壞,給文物加裝保護罩的做法是否可行?對此劉衛(wèi)東表示,過度保護的做法也并不可取,“比如有些地方給石刻文物加上罩子,造成內部溫度、濕度過高,反而對文物的保護不利。” 劉衛(wèi)東表示,石刻文物保護還是要根據其條件,最好事先經過文物專家的論證。
律師:故意損毀文物可追究刑責
全國律協(xié)刑事業(yè)務委員會副主任、北京君永律師事務所的許蘭亭律師表示,根據我國刑法相關規(guī)定,故意損毀國家文物,可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以罰金;情節(jié)嚴重的,可判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不過具體情況還要看拿走石球人的動機,如果屬于故意行為,可以適用相關的刑法;但如果是無意的行為,不構成犯罪,一般會采取批評教育的方式。
來源:http://www.chinanews.com/sh/2017/08-09/8299513.s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