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主用外掛軟件“只搶不發(fā)”
在這個賭局中,群主“哥哥”就像賭場里的“莊家”,專門靠抽水營利,當“游戲”要開始時,他會發(fā)個紅包確認一下群里在線人數。“哥哥”享有特權,只搶紅包不發(fā),為了保證自己能第一時間搶到紅包,他特地買來了外掛軟件,每次都能第一個搶到。
除了搶紅包外掛軟件,“哥哥”還買來幾千個微信群。據警方介紹,一個正常的微信群里面的紅包有上限數字限制,一般紅包發(fā)到200個左右就被系統(tǒng)自動屏蔽不能再發(fā)紅包了,或者會出現卡紅包的現象,“哥哥”從上線手里買來大量的“不卡紅包”微信群,這種群沒有紅包限制,但是玩上一兩個小時,就會被騰訊監(jiān)控并封群,因此需要不斷“轉移陣地”。在三個月的時間里,警方查到“哥哥”已經使用了上千個微信群。
三個月群主賺了400多萬
在這個賭局里,很多參賭者為了追求高額的回報,經常一個紅包就要發(fā)500元,但是十賭九輸,“玩家”永遠是輸的一方,有人一晚上輸了幾萬元,而群主“哥哥”則靠只搶不發(fā)的規(guī)則,成了穩(wěn)賺不賠一方。
來安警方告訴記者,他們調查了“哥哥”的微信轉賬流水記錄,發(fā)現從今年3月到6月案發(fā)的短短三個月時間里,“哥哥”的流水記錄達到了驚人的1.7億元,他靠著搶紅包營利400多萬元,算下來平均每天可收入數萬。
據介紹,“哥哥”原本在來安當地是一名無業(yè)游民,經濟條件很一般,但是自從開設這個紅包賭局后,他一夜暴富,挎幾萬元的名包,戴上萬元的名表,出入高檔場所。
“搶紅包”賭博屬違法行為
警方介紹,微信紅包賭博方式有很多,不管是哪種方式,群友只要參與進去都贏不了。這類網上小游戲跟其他網游一樣,“外掛”總是如影隨形,可以控制紅包的尾數、大小,讓自己處于不敗之地。也有玩家利用微信群里的“轉發(fā)紅包”的功能,將紅包轉到自己的群里,保證自己搶到大點數,“免死”和“抽頭”的規(guī)則設置也讓群主穩(wěn)賺不賠,莊家用“外掛”只贏不輸,只剩下群里的玩家,一次次地發(fā)出紅包。
據警方介紹,判斷“搶紅包”是不是賭博,關鍵就看組織者是否從中營利。按照《刑法》規(guī)定,以營利為目的的聚眾賭博或以賭博為業(yè)開設賭場的,都將構成犯罪。以營利為目的的“搶紅包”群,是一種新型賭博形式,其群主的行為就等同于“聚眾賭博”開賭場,屬于犯罪行為,群成員“搶紅包”也是涉賭的違法行為,要受到治安處罰。
來源:http://www.chinanews.com/sh/2017/08-08/8298558.s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