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閉塞、貧困的文山州,經濟發(fā)展比全國大多數地區(qū)推遲了十余年,它像一個被壓縮到極致的彈簧,一旦打開,人們對于財富的欲望可能更快地使其沖破倫理的底線。
廣南縣和文山州其他的縣一樣,僅北部山區(qū)極小的范圍是土山,可以種植茶樹,而超過90%的土地為喀斯特地貌,裸露的巖石在山表面處處突起,怪石叢生,只能長一些雜木苔蘚。即便是農民開墾的土地也是肥力低,持水性差,只能耕作玉米、土豆等口糧糊口。純靠農業(yè)生產,很難養(yǎng)活日趨增多的村民,許多村寨遠離鄉(xiāng)鎮(zhèn),山高路陡,一些地方直到2009年才通上電。販嬰問題正是集中在這樣的區(qū)域。
上世紀90年代中期,廣南縣就誕生了一批著名的“販嬰村”,龍乜村是其中一個典型。
1993年前后,溝通云南和廣西的323國道途經龍乜村,來自中國南方的養(yǎng)蜂人隨蜂遷徙到這里。為了擺脫貧窮,龍乜村的年輕女性隨養(yǎng)蜂人遠嫁廣東、福建成為一種潮流。幾乎就在這一年,返鄉(xiāng)的媳婦帶回了沿海城市的種種傳聞,其中最有價值的一條是“那邊的人都很有錢,不過,有的人家沒有孩子”。
而廣南本地一些村寨超生問題很嚴重,于是,村子里一些年輕女性就成為最早的人販子,她們以幾百元的價格買下這些小孩,帶到福建、廣東去,女嬰的價格在三千到四千之間,男嬰達一萬元左右。
一條心照不宣的財路點燃了龍乜村一些村民內心的貪婪。
每當夜幕降臨,323國道就成為龍乜人外出接頭的場所,他們在周邊村寨大肆收買嬰幼兒進行販賣,形成了以龍乜村為中心,輻射周邊村寨集收購、販運、轉賣為一體的拐賣兒童“專業(yè)村”,全村有70%的村民與省外人販子勾結,嬰兒在這里以商品的形式隱蔽地流動著。
天一亮,村子又恢復了寧靜。
1997年,龍乜村民小組上了公安部的打拐黑名單,警察一進村,村民們就四散逃避。
1998年春節(jié)前夕,警方開展了對龍乜村販嬰犯罪的集中打擊,一個晚上就帶走了45名涉嫌拐賣嬰兒的村民,查破販嬰案件74起,涉及被拐兒童104名,共處理涉案人員18名,其中判處刑期最高的為有期徒刑14年。
村里的男勞力幾乎都被抓去坐牢了。

2014年8月26日,陳某某(云南文山州人)和妻子鄭某某(云南石林縣人)因鬧離婚,把一歲零八個月大的親生女兒賣到河南。事后因分贓不均,陳某某報警,二人均被捕并判拐賣兒童罪,陳某某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緩刑4年,并處罰3000元。女嬰也被找回。圖|CF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