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3年1月,福建省泉州晉江市育嬰院里,寄養(yǎng)著24名特殊的孩子。福建省晉江公安、邊防民警在轄區(qū)破獲拐賣和非法抱養(yǎng)案件中,解救了這24名孩子,但因找不到他們的父母,育嬰院成了孩子們臨時的“家”。圖|新華
2009年4月29日,公安部以前所未有的“規(guī)格”,公開通緝首批10名罪大惡極的人販子,打響了全國打拐專項行動的第一槍。人們很快發(fā)現(xiàn),在10名A級通緝犯中竟有3人來自同一地區(qū)——云南省文山壯族苗族自治州。
近年來,在公開報道的公安部督辦級別的販嬰案件中,“文山”成了販賣嬰兒案件中的高頻詞,反復出現(xiàn)。
諸如2011年的“2·21”案、“11·07”案、“11·18”案,2012年的“7·18”案、“9·26”案、2013年的“3·03”案、2014年的“507號督辦案”以及河南的“譚永志”案等等。在多起跨境跨省的特大販嬰案中,似乎繞不開一個點——文山,要么是主犯中有文山籍人士,要么嬰兒的“貨源地”來自文山,更多時候是兼而有之。
文山壯族苗族自治州位于云南省東南部,與越南交界,邊境線長達438公里,約為中越陸上邊境線的一半。境內(nèi)山地占到總土地面積的97%,幾乎都是以石頭為主的大山,農(nóng)業(yè)生產(chǎn)的自然條件惡劣,人均耕地不足一畝,全州的8個縣都是國家級貧困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