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所謂上行下效,如果領導干部做的是壞榜樣,對所在地區(qū)和部門、單位,也會一級級產(chǎn)生負面影響。
唐波(中央紀委紀檢監(jiān)察室工作人員):他必然會對他的下屬,這些委辦局的領導也會形成一個不好的這種示范作用,作為他直接的分管領導都在大吃大喝,那么他必然就會在他的思想認識上也有可能產(chǎn)生一種錯誤的認識。
下屬一些干部和他一起出問題,谷春立的不良帶頭作用難辭其咎。而他自己的腐化軌跡也證明了:不注重小問題,最終要出大問題。經(jīng)查,谷春立通過主持會議研究、向有關人員打招呼等方式,在企業(yè)經(jīng)營、土地出讓、房屋拆遷等方面為企業(yè)謀取利益,收受財物達數(shù)千萬元,涉嫌受賄罪,被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谷春立(吉林省原副省長):習近平總書記在這次兩會當中講的,作為我們政府的干部和企業(yè)家一定要做到“親”、“清”,既要親近又要非常清白,關系非常清楚,所以我這個失敗的人生最大的就是這個清,這項工作,比如說我犯罪主要問題主要是跟一些企業(yè)家之間有一些聯(lián)系。如果你不做到“親”、“清”,那么就是禍兮之所伏,這是我人生最大的教訓。
不正之風是產(chǎn)生腐敗的溫床。黨中央下大力氣抓作風,抓住的正是預防腐敗的關鍵切口。作風問題不論是對黨員個人,還是對整個黨組織,都不是小事,而是至關重要的大事。
巴音朝魯(吉林省委書記):谷春立身為黨的領導干部,如果他能夠帶好頭以身作則,做出表率,那么至少是在他的分管領域,分管系統(tǒng),應該是能夠帶出一個好的風氣來,如果不是這樣很容易給下面帶來一種不良的影響,所以我認為黨中央反復強調(diào)抓作風建設,既要面向全體黨員,更要抓住領導干部這個“關鍵少數(shù)”,這是十分必要的。
中國共產(chǎn)黨建黨之初就高度重視作風問題。1927年10月24日,毛澤東在井岡山對工農(nóng)革命軍宣布了三項紀律:一、行動聽指揮;二、不拿老百姓一個紅薯;三、打土豪籌款子要歸公。三個月后,毛澤東針對部隊中存在的紀律和作風問題,又宣布了“六項注意”:一、上門板;二、捆鋪草;三、說話和氣;四、買賣公平;五、借東西要還;六、損壞東西要賠。到1929年1月,六項注意又增加了兩項:洗澡要避女人、不搜俘虜?shù)难?。《三大紀律八項注意》到這時候徹底形成,都是簡潔易懂,條條可落實。中國共產(chǎn)黨之所以能團結(jié)帶領全體人民不斷取得革命和建設的勝利,成為歷史和人民的選擇,和它以優(yōu)良的作風贏得民心密不可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