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網(wǎng)購了24支仿真槍被判無期的劉大蔚。受訪者供圖
近日,葉某非法買賣槍支被從寬判緩刑的消息引發(fā)關注。網(wǎng)購氣槍1支、子彈964發(fā)的葉某,因適用今年7月來推行的“認罪認罰從寬”制度,被判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
這讓劉行中想不通,為什么他的兒子劉大蔚因網(wǎng)購了24支仿真槍,被判了無期?
2014年7月16日,時年18歲的四川達州小伙劉大蔚,花30540元網(wǎng)購了24支仿真槍。當月22日,該批槍形物被福建省石獅海關緝私分局在泉州某物流公司查獲。8月31日,劉大蔚被刑拘,后于9月29日被逮捕。
去年4月30日,泉州市中級法院以走私武器罪判處劉大蔚無期徒刑。一審判決書中稱,經(jīng)鑒定,送檢的24支“仿真槍”有21支以壓縮氣體為動力發(fā)射彈丸,其中有20支具有致傷力,認定為槍支。8月25日,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駁回劉大蔚的上訴,維持原判。
如今,劉大蔚被羈押于漳州市監(jiān)獄。
3萬多元網(wǎng)購24支仿真槍
2014年8月31日,豐收時節(jié),四川達州大竹縣村民劉行中和妻子一早就出門找收割機,兒子劉大蔚則躺在屋里打呼嚕。“本想叫他一起下地,又打消了這個念頭。沒承想,這成了父子間的告別。”劉行中說。
當天中午,劉行中接到縣公安局電話說,兒子被帶走了。趕回家后,當?shù)毓埠腿莺jP遞給他一張逮捕證,上面寫著,劉大蔚涉嫌“走私武器罪”。
夫妻倆蒙了:“兒子的確打小喜歡玩具槍,但不可能干走私武器的事。”兩人思前想后,唯一能想到的“疑點”,就是兒子7月16日在網(wǎng)上向“臺灣賣家”購買仿真槍。
劉行中說,劉大蔚從小喜歡玩具槍,床頭掛了十幾支,從十幾元到一百多不等。在當?shù)?,長輩們逢年過節(jié)都會送男孩子遙控車或玩具槍,這一點并不奇怪。此外,兒子前兩年還曾在深圳一家玩具廠打工,廠里也生產(chǎn)玩具槍。
網(wǎng)購仿真槍的事情,夫婦二人也都知道,“兒子跟我們磨了好些天才被允許。當天我跟他一起去銀行打的款,24支仿真槍,3萬多一點。”劉大蔚的母親胡國繼說,就連買槍的錢,也是兒子打工攢下來的。
“當時兒子說只是仿真槍,威力很小,跟平時收藏的沒什么區(qū)別,不能傷人。之所以貴,是因為‘做工精致’。”在劉行中看來,兒子一直懂事聽話,也從沒有因為玩具槍與人發(fā)生不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