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釋疑
民警:兩地警方合作“驗明正身”“消除犯罪記錄至少一個月”
新京報記者梳理發(fā)現(xiàn),廣東、青海、天津均有“被拘留”、“被跨省”等類似案例發(fā)生。相關案件多由身份信息冒用而引發(fā),而被錯抓的當事人多有身份證遺失情況,處理這類案件多以賠償?shù)狼甘侄螢橹鳌?/p>
廣東興寧的朱先生身份證就曾被偷過。2014年,他突然收到中山市公安局寄送的行政拘留通知書及行政處罰決定書。面對“飛來橫禍”,朱先生選擇了報警。
當?shù)鼐秸{查后發(fā)現(xiàn),羅某某因違法被廣東中山公安機關查處時,冒用朱先生身份證信息。獲得這些情況后,朱先生將羅某某告上了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
2015年5月12日,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了該案。法院調查顯示,羅某某因參與賭博被中山市公安局處以行政拘留10天處罰,但羅某某仍冒用朱先生的居民身份證信息進行登記,致使中山市公安局向朱先生家屬寄送《中山市公安局行政拘留家屬通知書》。
經(jīng)過審理,中山二院判決冒用信息者羅某某賠償朱先生精神損害撫慰金及合理維權費用5000元,并登報道歉。
在抓獲犯罪嫌疑人后,如何驗明正身?新京報記者采訪了南京、杭州等地的一線民警。
“一般來說,筆錄時會根據(jù)嫌疑人口述,再通過查驗證件的方式確定。”南京一位民警告訴新京報記者,如果涉及外省籍犯罪嫌疑人,還會向其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發(fā)去協(xié)查函。當?shù)毓矙C關在收函后,通過走訪等形式,查明犯罪嫌疑人身份信息,再將結果反饋回來。
杭州一位一線民警向新京報記者透露,在這個過程中,如果同一個村內存在同名同姓的現(xiàn)象,就可能會鬧出烏龍,將兩人的信息搞混。“此外,一代身份證沒有讀卡功能,有些偏遠地區(qū)的數(shù)據(jù)也沒有上網(wǎng),可能會給信息冒用提供空間。”
如果確實是公安機關的“烏龍”,那么“犯罪記錄”又該如何消除呢?
南京一位民警告訴新京報記者,通常來說需要當事派出所逐級上報,從分局到市局一層一層認定,最終裁定后,再發(fā)回當事派出所整改。“普通的案件,至少要一個月,社會影響比較大的案子會快一些。”
■ 律師說法
“弄錯身份信息也算‘冤案’”
北京律師張新年告訴新京報記者,在這類案件中,盡管警方的偵辦和抓獲部分可能都沒有問題,但是在犯罪嫌疑人的身份信息部分出了差錯,實際上也算是辦了“冤案”。“在案件的辦理過程中,仔細核實當事人信息,確保無誤,這是作為司法機關的義務。”
張新年認為,如果因為司法機關的疏忽,導致無辜公民背負犯罪記錄,那么,應當向當事人道歉,并作出相應的補償。“作為當事人,也可以向司法機關提出申請,在弄清事實真相后,合理維權。”
張新年建議,被冒名者聯(lián)系辦案機關依法處理,一般應由法院啟動審判監(jiān)督程序,撤銷原判,予以改判。
來源:新華網(wǎng)
原標題:男子與搶劫犯信息一致被服刑3年 個人信息系自報
原鏈接:http://news.xinhuanet.com/local/2016-05/18/c_128991735.ht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