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劉吉強翻看18年前的相冊,如今52歲的他頭發(fā)已經(jīng)掉了一多半

劉吉強的照片定格在入獄前的34歲
52歲的劉吉強帶著無罪判決書回到家中,父母都不在家。有時,他感覺像回到了18年前,因為屋里的家具擺設(shè)都沒變。
18年前,警察將他從家里帶走時,父母也不在家。那會兒,父母跟他一起生活,在他出事時碰巧出了遠門。18年后,他青春不再,頭發(fā)掉了一大半。他的父親去年已病逝,85歲的母親患癌,正在醫(yī)院病床上喘息。
改變劉吉強命運軌跡的是18年前的一樁命案。1998年2月14日,吉林省吉林市某小區(qū)內(nèi)一名女子被害。劉吉強被指控為兇手。2002年,吉林市中院認(rèn)定劉吉強犯故意殺人罪,判其死緩,2003年,吉林省高院終審維持一審判決。
這起錯案最終得以糾正。今年4月19日,吉林省高院開庭重審此案,檢方當(dāng)庭建議改判無罪。10天后,劉吉強無罪獲釋。
出獄一周后,劉吉強接受北京青年報記者專訪。他說,對社會很陌生,還在緩慢適應(yīng),“這18年失去最珍貴的是青春,這是無法用錢來衡量的。”談及未來,他說要先考慮的是申請國家賠償和督促追責(zé),“別的來不及去做,也沒時間去設(shè)計。眼前最緊要的事是照顧我母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