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jù)臺灣媒體報道,臺北市周姓男子6月開車載妻子外出,在中坡北路巷口和任姓男子發(fā)生行車糾紛,他不滿拿出鋁棒、西瓜刀朝任男猛砍,導致多道刀傷,其中傷口深及肋骨,肌肉斷裂、肋骨骨折,失血休克呈半昏迷狀態(tài),他揮砍的過程中還不慎將妻子砍傷,檢方依殺人未遂罪嫌起訴周。
據(jù)報道,46歲周男今年6月上午駕駛奔馳車載張姓妻子外出,因超車、按喇叭和61歲任男(61歲)發(fā)生沖突,兩人分別表示“你這樣開車很危險”、“我們到前面講”,兩人下車爭執(zhí),周從車上拿出西瓜刀朝任揮砍,張下車想阻止沖突,被任抓來擋在兩人中間,周伺機想越過妻子朝任男揮刀,卻不慎砍到妻子右大腿。
周仍不罷手,見任男返回車上想拿手機報警,沖上前再拿刀揮砍周的左側(cè)肋骨處、胸廓、背部等,傷口長達6、18、11、10公分,最深傷及肋骨,四頭肌斷裂、肋骨骨折。警方巡邏到場壓制周,查獲一把西瓜刀、一只鋁棒,依殺人未遂罪嫌移送法辦。
周坦承拿刀砍任,但否認有殺人故意,辯稱一開始他是持刀背揮砍,因過程中不慎砍到妻子右腿,之后才持刀鋒砍人,“我沒有要置人于死地的意思。”
檢方調(diào)查,函詢醫(yī)院指出,任男到院急診時呈休克半昏迷狀態(tài),緊急輸血急救開刀清創(chuàng),當時出血嚴重,若不緊急救治有致死可能,雖然任男恢復良好,傷口處仍感麻痛,日后可能會有行動功能損傷,依殺人未遂罪嫌起訴。
